文字符号
文字符号一般标注在元器件上方或者旁边。
1)基本文字符号
a、单字母符号(将电气设备、装置、元件分为23大类 26个字母除去I、O、J)
b、双字母符号(大类字母在前细分小类字母在后)比如S是开关大类 SB为按钮开关
2)辅助文字符号(在1个大类和1个小类还无法表达时可以用三个、四个字母表示,国标有的按国标,国标中没有的可用厂标准)
3)数字代码(0-9)
a、单独使用(线号,比如0001、0002等)
b、与文字符号组合(比如同一区别多个相同元件的方法,FU1、FU2、FU3,KM1、KM2、KM3,U1、V1、W1, U2、V2、W2,U12、V12、W12等)
下面是GB T 7159-1987《电气技术中的文字符号制订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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