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0月30日,东方甄选主播董宇辉在“山东行”与粉丝近距离互动中被陌生女子泼了一身水,该女子拿了水瓶连泼了三次。视频中可以看到,幸好董宇辉在现场的保镖助理反应迅速,事发后立即用手护住了董宇辉的头部,迅速离开了现场。
在公开场合向他人泼水,没有造成他人伤害的,属于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在权威性媒体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等,如果因为侵权人的这一行为造成了其他损失的话,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侵权人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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