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技术人员工程师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符合所申请专项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的规定
专业类别
自动化1人、通信电子1人、计算机1人、机电一体化1人、给排水1人、暖通空调1人、机械1人、
业绩要求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完成过不少于2项小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并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
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5年以上从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经历,并主持完成过不少于1项中型以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项目的设计,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具有较完善的资质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项目范围
可承担中型以下规模的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
注;
1、自动化相近专业包括:电子、仪表、机械、电气(电气相近专业包括,发电、输变电、供配电、建筑电气、电气传动、电力系统、工企自动化、自控、机电一体化)等;2、通信信息(相近)包括:有线通信、无线通信、卫星通信、微波、广播电视、公用设备等;3、计算机(相近)专业包括:计算机系统、网络、软件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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