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总工会设立
100万元职工创新奖励金
分别对关键核心技术创新
优秀创新成果每个奖励10万元
劳模引领性优秀创新成果奖励1万元
对“五小”群众性优秀创新成果
每个奖励300元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做好2022年职工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州总工会2022年工作要点,聚焦我州产业发展方向,州总工会将进一步深化职工“群众性、引领性、创造性”创新活动,引领全州广大职工投身创新热潮,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技术踊跃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我州高质量发展打造懂技术、会创新、精业务、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现将活动细则公布如下。
一、职工创新成果大赛命名数量
“五小”群众性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1000个
劳模引领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20个
关键核心技术创造性优秀创新成果10个(符合条件数量不限)
二、职工创新成果大赛范围及条件
(一)广泛开展职工“五小”创新优秀成果大赛活动
1.参赛范围:全州各类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立足岗位,紧紧围绕本单位、行业、系统生产经营的重点和难点,根据市场需求、单位需要、职工期盼开展的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以下简称“五小”)。
2.参赛条件:
(1)参赛的创新成果要注重主要完成人是一线技术工人的创新成果或者由一线技术工人参与的团队创新成果;
(2)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实验已对技术设备进行革新和改造,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与安全生产有一定价值的;
(3)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对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有较为显著成效的;
(4)围绕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进行革新、改造,对降低成本有明显作用的;
(5)围绕环保、卫生、医疗保健、居住环境和生活节能等方面(包括水、电、热、能等方面成果),对企业生产或群众生活有明显环保、节能效果的;
(6)在企业管理(人、财、物、信息等)方面进行改革、调整,对提高经济效益有较大的促进,并被采纳的合理化建议,形成产品投入生产,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的。
(二)开展劳模引领创新活动优秀创新成果比赛活动
1.比赛范围:参赛对象为我州在册的各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国工匠、天山工匠、庭州工匠、各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开发建设新疆奖获得者(以下统一简称为“劳模”)立足岗位开展创新活动中形成的创新成果。
2.比赛条件
(1)创新成果主要负责人或完成人为劳模本人;
(2)创新成果具有一定科研价值、科技含量,能切实解决现场工艺技术等难题;
(3)创新成果先进、合理、实用、可行,具有较好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
(4)创新成果具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功能,能切实推动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
(三)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创造性优秀创新成果比赛活动
1.比赛范围:我州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工匠人才,聚焦昌吉州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需求,以及本县市、本行业、本单位发展关键核心技术创造性的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重要材料及工艺等开展的创新项目。
2.参赛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
(2)项目具有稳定的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以及一定的创新能力,运行管理规范;
(3)项目填补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对我州产业升级、技术进步、自主生产相应装备或产品等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项目;
(4)项目应为高端创新技术,即通过创新技术解决关键核心需求,开创新的高端应用和高端产品,推进产业技术水平跨越式发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以上三项优秀创新成果比赛范围:
1.已被区州总工会通报奖励的创新成果;
2.已获得过区州级以上奖励或列入区州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3.正在实施尚未完成的项目;
4.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成果和其他不符合参赛条件的成果。
三、比赛程序
职工优秀创新成果大赛活动采取基层工会逐级征集、推荐和筛选后参加比赛,州总工会根据各级工会组织参赛项目数量和质量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成熟一批,择优向自治区总工会推荐一批,年底前统一发布大赛情况,并给予奖励。即日起,各县市总工会、准东开发区总工会、教育工会、园区工会积极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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