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的研发能力较弱
分析:
研发能力主要体现在企业的研发投入和研发人员学历上。研发投入又和企业营业收入有关联。如果年研发投入低于1万元,很难让专家相信你的企业有研发能力。
二、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先进程度一般
分析:
这个原因主要出现在以软著为主要知识产权的企业。简单说,就是您的知识产权技术呈现出的效果太普通了,就跟学生实习做出的效果差不多。如果企业想再次申报高企,应该强化知识产权,增加知识产权数量。
三、知识产权对主要产品(服务)支撑性差
分析:
这个问题也很普遍,就是销售发票的内容和知识产权的内容不对应,导致的“支撑性差,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弱”,企业需要增加知识产权数量。
四、成长能力弱
分析:
企业的成长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营收增长性指标,净资产增长性指标。其中,营收增长主要是体现在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呈现递增态势,净资产增长主要体现在企业的净利润呈现递增态势。如果因为这个原因而退回,说明企业要努力增加销售额,提高净利润。
五、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分析:
这如果你的专利都是买来的,大概率会以这个原因被驳回。虽然说买来的专利也可以用来认定高企,但毕竟比自主研发的差一些,建议还是增加自主知识产权。
六、大部分研发成果转化缺乏直接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发生转化
分析:
没有研发成果转化的证明材料,就是没有跟知识产权相关的销售发票。你的知识产权没有对应的发票,说明你的新产品(技术)没卖出去,没得到市场验证,出现这个原因的,要努力开拓销售,把新产品卖出去,并开出与知识产权对应的发票。
七、企业全部知识产权均为申报当年获得的软著,无法对近一年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撑作用
分析:
这个未通过原因已经清晰明了,企业在申报认定高企时,如果企业全部知识产权均为2022年获得,同时又无法对近一年(2021年)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起支撑作用,则不予通过。
八、企业人员问题
分析:
1、科技人员工作时间难确定
企业联合外地科研单位外聘科研人员时,难判断外聘人员能否符合到岗183天的时间要求;
2、研发人员身份难确认
企业申报材料中有研发人员同时兼管理人员,此类人员是否参与研发活动或是否具备科研技能;
3、企业研发人员比例不准确
部分企业申报高企时,瞒报少报生产人员总数,以求研发人员比例达到标准。
考核时参考具有时间标记的证明材料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
企业职工总数包括企业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满183天以上)
月平均数=(月初数+月末数)÷2
全年月平均数=全年各月平均数之和÷12
九、缺少重要证明材料
分析:
1、有的企业提供的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有的提供的是企业所得税季报申报表。
2、因压缩技术不佳,上传资料存在缺漏。
十、研发费用核算归集问题
分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要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一定标准,并实行专帐管理。
1、研发费用未单独分开核算和专帐管理。大部分企业未在科目设置上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也未对研发项目进行相应的费用归集。
2、研发费用的归集数据不准确。主要表现在研发人员的工资计算归集不准确,部分企业研发人员年平均工资低于生产工人工资,研发人员工资计算或人数可能存在问题。
3、审计报告中的研发费用数据与申报表中数据不一致。
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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