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系统集成主要包括基于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制造过程集成、面向系统层级的企业信息系统集成以及产业上下游企业间的供应链集成。ERP与MES系统集成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已经成为制造企业发展的方向和趋势。
为了保证ERP与MES系统之间信息能够无障碍交互,需要从数据格式、数据接口及传输规则等方面在企业内部系统对信息进行规定。
(1)制造主数据
企业建设制造主数据,规范企业自身所涉及的人、机、料、法、环等所有生产要素的数字化表现形式,并将主数据应用于MES系统、ERP等主要的信息系统中,从而达到数据的统一,这是消除信息孤岛的基础。
(2)数据接口
数据接口用于实现信息的传递与识别,企业ERP、MES系统接口需先在企业服务接口中进行注册和初始化,可以采用Web Service等方式进行接口设计,其传递的消息可以采用成熟的XML(可扩展标记语言)格式,以便能够与大多数信息系统相适应。
(3)数据传输规则
ERP与MES系统进行数据传输时,由于传输时机的不确定性,将导致数据传输的频次和数据量的不确定。在制定传输规则时,应当充分考虑数据变更时机,按照传输要求以完整消息或差异消息的方式进行传输数据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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