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又一个明星王某宏塌房了。
2021年可谓是“塌房元年”,无数娱乐圈明星集中塌房,而其带来的后果就是——
不仅塌房明星本人的作品全面下架,其合作代言的品牌也会受到牵连,承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口碑伤害。
明星是真实存在的人,只要是人,就有七情六欲,就有塌房的可能,这时,资本们不想承受“塌房”的影响,所以,慢慢就把注意力转移向了虚拟偶像。
到底什么是“虚拟偶像”?
“虚拟偶像”一词诞生以来人们用该词所称呼的对象,是通过绘画、动画、CG等形式制作,在因特网等虚拟场景或现实场景进行偶像活动,本身并不以实体形式存在的人物形象。
今年8月16日,清华大学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曾针对“传统偶像与虚拟偶像,谁更能满足当代人的精神需求”展开辩论。辩论过程中,支持“虚拟偶像更能满足当代人的精神需求”的反方,其提出了一个重要理由
:
“虚拟偶像具有能够更稳定满足受众精神需求的能力”,即虚拟偶像相比传统偶像更不容易塌房。
正方也赞同了这一看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
“虚拟偶像根本没有可以塌的房”
这一言论。
初代虚拟偶像“初音未来”
“虚拟偶像”的热度能与明星相仿吗?
iiMediaResearch数据显示,
中国八成以上的网民都有追星行为,喜欢追虚拟偶像的占63.6%。
另外,2020年中国虚拟偶像核心市场规模为34.6亿元,预计2021年将达到62.2亿元;2020年虚拟偶像带动周边市场规模为645.6亿元,预计2021年为1074.9亿元。
过去一年,有超过32000名主播在在B站开播,同比增长40%。今年七月,虚拟偶像组合A-SOUL成员贝拉直播生日会,
被打赏的“大航海”价值近两百万元,成为第一个达成万舰成就的虚拟主播。
A-SOUL
品牌们越来越重视这一片市场,
与虚拟偶像捆绑,与年轻用户进行深度交流,建立好感。
比如:国产彩妆品牌“花西子”推出的同名虚拟代言人“花西子”
肯德基帅气虚拟版的“上校爷爷”
钉钉虚拟偶像“钉哥、钉妹”
那么问题来了,在虚拟偶像蓬勃发展的今天,这些“不存在的偶像”应该如何缴税呢?难道“虚拟偶像”要用“虚拟货币”缴税?
举个栗子,如果一个企业开发并运营一个虚拟偶像,获得了相应的收入,那么这个企业就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如果是个人开发运营的虚拟偶像,就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等。
元宇宙新经济的迅猛发展
目前,构建元宇宙的基础要素都还未成熟,虚拟偶像虽已“出圈”,但其还算是一个
比较新的行业,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我们不妨畅想一下。
中国税务学会学委会原副秘书长、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委会常务副会长焦瑞进认为,
元宇宙区别于当前数字经济产业化的最大特点就是泛货币双循环金融体系的运转,NFT规则作为区块链加密货币的衍生应用,全方位加密社会各类型财富并进行区块链加密交易,由此引发各种元宇宙系统的加密货币盛行,
并产生元宇宙市场新的一般等价物——稳定币。
对于元宇宙新经济的财税治理,应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思维方式建立财税治理体系,孪生社会即应孪生社会的方方面面,当然也包括孪生针对元宇宙新经济治理的政府职能,比如孪生元宇宙智能数字海关、
孪生元宇宙智能税务局、以及孪生其他元宇宙新经济治理的政府职能机构。
或许有一天,
“虚拟偶像”真的要在元宇宙的智能税务局缴纳“虚拟稳定币”也未可知,人们的生活与思维方式也会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
你期待那一天的到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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