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实用新型专利而言,由于申请的项目多通过率也较高,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许多并不符合专利要求的产品去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这篇文章小编就以实际案例为大家说明一些常见的不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产品情况,大家在申请时也要尤其注意哦。
01实例观察
一种过程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
主机设备,所述主机设备被配置为与一个或多个远程终端单元(RTU)进行通信,以实现以下项中的一项或两项: (i)从所述一个或多个远程终端单元获取数据和(ii)向所述一个或多个远程终端单元发送数据,其中,所述主机设备包括:
动作引擎,其包括:用于对应于工作流模板来创建工作流示例的硬件模块;用于生成触发条件的硬件模块;用于检测所述触发条件的硬件模块;以及用于响应于检测到所述触发条件,启动所述工作流模板的执行的硬件模块。
02案例分析
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中,所谓“硬件模块”仅作为计算机程序的存储介质以及运行平台,其“硬件模块”的功能与计算机程序的步骤对应,脱离了计算机程序该“硬件模块”不具有相应功能,因此该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中包含了对计算机程序本身的限定,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
03法律根据
专利法第2条第3款规定: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审查指南》规定:如果权利要求中既包含形状、构造特征,又包含对方法本身提出的改进,例如含有对产品制造方法、使用方法或计算机程序进行限定的技术特征,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该项案例涉及了计算机的程序,我们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时学会判断在提交的权利要求中是否既包含产品特征有包括改进方案,如果是的话,这样产品本身就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哦。
专利申请、高企认定、体系认证等更多企业服务欢迎关注
文章转载自公众号:酷猫说专利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