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有委员建议针对各省级卫视经营困难,导致无力购买优质作品,进而形成恶性循环的现象,适当开放电视剧插播广告。
小编看到这样的报道实在觉得无法认同,相信有关部门应该不会将这种毫无水准的建议纳入议程。
传统电视台经营困难是事实,其实何止是电视台,传统媒体在当前业态下谁家日子又会好过?
这是时代进步科技发展的结果,做为经营者和决策者与时俱进,找到能够适应新时期的盈利模式,满足当前目标人群的需求才是正道。
停留在昔日的辉煌中不愿自拔,幻想昨日重现无疑只能被时代所抛弃。
进入互联网时代,网络媒体兴起,资本大鳄纷纷布局文娱产业。随着资金、人才与技术的不断投入,网络媒体在内容供给上不断缩小与传统电视台的差距,时至今日已足够分庭抗礼。
而技术创新持续突破,有线电视卫星电视都先后失去市场,观众无须依赖传统的电视媒体就可以更加方便地获得高质量的娱乐产品。
对于新一代观众,从视频网站获得娱乐视听内容产品已经是常态
可以说,以卫视为代表的各类电视台江河日下并非一城一地的得失,而是行业整体下行,乃至被淘汰的大趋势。
2011年限广令推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限广令推出的背景是网综尚处于萌芽阶段,各大卫视垄断内容输出,携综艺节目如日中天之势各类广告乱象频现,不止随意插播,时长过长,几十分钟的剧集常常被分割成四五段,直接影响观看体验。同时虚假广告也屡见不鲜,严重侵害观众权益。
因此推出“限广令”意在规范电视台的广告行为,维护观众利益,提升社会效益。限广令实施后,连续剧终于一集通头,观众体验改善非常明显。
即便如此,相对其他国家,我国对电视广告发布与赞助的形式仍显宽容,加之当时电视台还未感受到危机,对执行“限广令”并没有过多抵触。
植入广告不胜枚举,有泛滥之嫌
时光转瞬即逝,十年弹指一挥间。
今天的电视台早已从牌桌上撤下,除了几个头部卫视,大部分的省级电视台都是暮气沉沉,依靠政府补贴在苦苦支撑。
电视台的苦不用讲,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可是这时候不考虑创新,却要求恢复插播电视广告,这就好像一个口味和服务已经无法满足顾客要求的餐厅,不去升级菜品改善服务,却提出要加收服务费,何其荒谬?
这是从观众的角度出发,也许有人觉得出钱的是广告商,是品牌主,不是观众,只要政策开放自有人买单。
持这样观点的人脑回路确实清奇,你以为甲方傻啊?且不说现在的广告市场渠道下沉,广告投放个性化、扁平化、多元化客观上已经摊薄广告市场,大数据时代数字不会撒谎,如果观众不认可,广告费又为什么要给你?
领取专属 10元无门槛券
私享最新 技术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