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2月26日发布,根据此前公开征求《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时所反馈的修改意见,工信部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具体提出,到2022年,初步建立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制定30项以上智能船舶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研究提交国际标准立项草案5项,基础共性标准形成支撑,关键技术应用标准取得突破,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标准初步满足智能船舶辅助决策、安全防护等发展要求。
到202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智能船舶标准体系,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应用、智能船舶设计、智能船载系统及设备、智能船舶测试与验证、岸基服务、运营管理等标准协调配套,满足智能船舶设备智能化升级、测试与验证能力提升以及实现远程控制等要求,达到国际先进造船国家同等水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赵新培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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