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范意见稿,每辆共享单车应具有唯一的电子标签,行业监管部门可通过电子标签监控企业违投车辆情况,实现总量调控。
通过数据分析预测停放区车辆规模
大数据时代,数据的收集、统计、管理、分析、利用、安全至关重要。《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应当将自行车动态总量、重点投放区域动态总量、承租人信用惩戒信息、自行车停放位置信息,以及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实时、完整、准确接入本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
因此,《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动静态数据的标准和接入要求。例如,车辆位置信息应根据车辆状态报送数据,车辆在关锁状态下,位置信息采集最大时间间隔为4小时;车辆在运行状态下,轨迹位置信息采集最大时间间隔为2分钟。
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都应开展大数据分析,包括停放区设置需求和停放区车辆规模预测、轨道站点潮汐特征分析等,为科学制定自行车总量调控规模及停放区规划施划提供支撑。同时,强调了数据的安全管理。企业平台采集承租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业务所必需的范围,并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大陆境内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车辆进入禁停区可预警、报警
征求意见稿对总量调控、秩序管理、运维调度等方面均提出了相应要求,明确一车一标签、实现总量调控。
根据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在北京市运营的车辆必须全部进行报备,并实时更新车辆基本信息。行业管理部门统一将电子标签分配给运营企业,每辆车具有唯一的电子标签,用户在APP订单查询功能中可查询个人历史骑行车辆的电子标签,行业监管部门可通过电子标签监控企业违投车辆情况,实现总量调控。
增加电子围栏入栏结算功能的相关指标。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具备定位功能,定位精度误差应优于或等于15米,车锁需内置蓝牙4.0及以上的蓝牙模块,实现对停放车辆实时监测。要求承租人客户端开展停放引导的功能,应具备在承租人客户端电子地图中标注停放区位置,展示入栏结算区、禁止停放区、运营范围边界的功能,引导承租人还车至停放区的功能。要求企业运营平台,具备对停放在禁止停放区的车辆预警、报警、控制的功能,并具备提示承租人不规范停放行为违约责任的功能。
故障车辆应在48小时内拖离故障现场
征求意见稿要求,企业必须配备满足停放秩序管理和车辆运营调度要求的人员、车辆及设施设备;根据区域车辆租还流动规律和停放数量,编制早晚高峰期间和周期性车辆调度清运计划,并跟踪计划执行情况,加强车辆日常调度管理、缓解车辆潮汐现象;交通枢纽、轨道站点、重要商圈等重点区域应采用电子围栏与人工管理相结合方式,早晚高峰期间,应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疏导和调度。故障车辆应在48小时内拖离故障现场,企业投入运营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完好率应不低于95%。
应急管理方面,企业应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对极端天气、重大社会活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情况下的应急预案。企业应及时响应属地管理部门清理淤积车辆、规范停放秩序等调度要求,应急响应并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处置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60分钟。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是国内首个政府牵头起草的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技术规范。实施后,将有利于解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车辆质量参差不齐、车载智能设备标准不统一,企业平台收集的公众个人信息缺少使用安全标准,企业经营服务缺少评价衡量依据等问题,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发展,为市民提供方更加优质的绿色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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