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产品经理本身要承担产品成败的主要责任,所以为产品经理提供一定的权限是很有必要的,实际上目前很多开发团队也会为产品经理赋予一定的权限,但是这些权限通常都是以产品为基础,这也是保障产品经理能够高效工作的一个做法,防止产品经理陷入到具体的管理事务中,从而影响对于产品的把控。
早期的产品经理往往都是企业的高管,实际上有不少互联网高管都有过产品经理的经历,企业高管做产品经理有一定的好处,就是能够迅速调动企业的各种资源,以保障项目的迅速推进。随着互联网产品发展速度的不断提升,企业高管做产品经理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企业的创新速度,所以目前产品经理岗位通常都是独立出来的,而且大型互联网公司往往会有一个产品经理团队来负责不同的产品线。
从整个互联网产品的生命周期来看,产品经理基于产品本身也会有一定的权限,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是产品经理可以对于产品规划做出调整;其二是产品经理可以调动相应的企业资源;其三是产品经理可以直接下达任务安排。所以,虽然产品经理看似并没有管理权,但是产品经理却在行使管理权,而且具体的任务考核还需要不同团队的负责人来完成。
产品经理是典型的以任务为导向的岗位,只负责具体的任务制定,具体怎么完成则需要不同的团队来进行配合,这实际上是把产品经理从复杂的管理任务中释放了出来,从而专心来制定产品的发展战略。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为产品经理赋予行政管理权并不一定是个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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