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召开网络消费领域算法规制与消费者保护座谈会,指出大型平台企业大数据杀熟,侵害消费者权益。
中消协指出有些平台经营者利用价格算法进行价格歧视,一是对新老用户制定不同价格,会员用户反而比普通用户价格更贵,二是对不同地区的消费者制定不同价格,三是多次浏览页面的用户可能面临价格上涨。
中消协谈到,大数据杀熟、网络搜索竞价排名推荐等问题的核心是互联网平台对算法技术的应用。如果任其无序发展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也会使消费者面临数据算法压榨,成为技术欺凌的对象,甚至被算法扭曲价值取向和道德观念,沦为平台经营者的掌中“玩物”。
对于上述问题,中消协反对平台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个人数据画像,采取算法应用,锁定特殊消费群体,实施价格歧视、价格混淆等销售策略,要求公平公正对待广大消费者。
中消协建议加强机构设立和立法规制、加强监管协作和机制建设、加强司法解释和判例指导、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
中消协强调相关法规应明确算法应用结果一致性要求,规定算法搜索结果应同时呈现公共选项,即所有用户运用同样的搜索方式,应可得到相同的结果。
文化和旅游部已明令禁止大数据杀熟,2020年10月起施行的《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规定在线旅游经营者不得滥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基于旅游者消费记录、旅游偏好等设置不公平的交易条件,侵犯旅游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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