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政府的清退行动大部分都是区域性的,共享电动单车运营企业仍有回旋余地
广东省江门市交通运输局近日发文,要求四家共享电动单车企业在9月2日前主动收回所有已投放的共享电动单车。对于逾期未回收的共享电动单车,政府职能部门将代为清理。8月以来,广东省内佛山、东莞、中山等市主管部门已先后要求运营企业清退辖区的共享电动单车。
此次江门点名的四家企业分别为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对应共享单车品牌为“街兔”“青桔”)、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美团”)、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中山短途使者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小遛”)。
一名曾供职于某大型共享单车企业的人士告诉财新记者,地方政府向来不鼓励共享电动单车发展,但早前政府的清退行动大部分是区域性的,企业仍有回旋余地……
本文摘引自新闻付费网站“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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