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环仪仪器科技有限公司摘录于GB18801
一、净化器环境试验舱的试验条件:
除对试验环境条件另作具体规定的试验外,型式试验应在环境温度为(25±2) ℃,相对湿度为
(50±10)% ,无外界气流,无强烈阳光和其他辐射作用的室内进行;
二、试验内部电源:
电源为单相交流正弦波,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不得超过额定值的±1% ;被测样机应在额定状态下,按照使用说明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三、净化器环境试验舱试验设备
试验前检查污染物发生、测量和记录等器具,均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试验用仪器仪表的性能、不确定度、量程应满足下列测量要求:
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除已具体规定的仪表外,其精度应不低于0.5 级,出厂试验应
不低于 1.0 级;
四、温度计:不确定度应在±0.5℃以内;
湿度计:不确定度应在±5%以内;
计时仪表:不确定度应在±0.5%以内;
五、净化器环境试验舱配套仪器
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测试粒径范围应包括 0.3μm~10μm,仪器量程应满足 106 个/L(如果量程达不到,应配置合适的稀释器;或采用经过计量的同类等级的仪器);
颗粒物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0.001mg/m3 以内;
气态污染物质量浓度测试仪,不确定度应在±0.01mg/m3 以内;
在线即读式气态污染物浓度测试仪需根据其测量范围做定期校准,与化学法或色谱法测得的数据比较,偏差应在±10%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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