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医保智能公共服务子系统企业单位
基数申报和基数补差
操作手册
说明:
本操作文档仅适用于是企业单位和单位编号首字母为R的税务征收单位
基数申报
1) 点击【单位医保】,进入单位医保页面、点击【单位基数申报】,仔细阅读《医疗保险费申报承诺书》,并同意,如果不同意则无法进行相关操作。
1) 点击【提取养老基数】按钮,提取本单位人员在养老的缴费基数。提取成功后会在【从养老获取到人员信息】中展示出提取的数据,提取不上的在职人员信息会在【养老与医保基数不匹配信息】。
2) 如果在【从养老获取到人员信息】中存在提取到的数据,点击【保存养老提取的基数信息】,按照提示进行提交。
3) 如果在【从养老获取到人员信息】中存在提取到的数据,点击【保存养老提取的基数信息】,按照提示进行提交。
4) 如果在【养老与医保基数不匹配信息】中有提取不上的数据。点击【下载模板】按钮,进行缴费基数模板的下载;如果不存提取不上的人员数据,则执行下述第9)步操作;
5) 点击【养老与医保基数不匹配信息】中的【下载】按钮,将不匹配的数据下载到本地。将此数据复制粘贴到下载的缴费基数模板中,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对应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工资);
6) 确认无误后,进行报盘文件上传。在报盘文件上传中、点击【选择】,选中“确认无误的缴费基数模板”,点击【上传】,等待系统处理,解析数据;
7) 若系统处理完成,在【检验不通过信息】中存在错误信息,则按照提示修改报盘文件,直至所有数据完成检查,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
8) 点击【保存】按钮后,等待结果,直到提示【业务保存成功,请到用户中心进行业务提交】,点击【用户中心】,进入用户中心。
9) 在用户中心,【办事进度】中,【待提交】,点击【提交】按钮,进行基数提交,提交成功后,5分钟后查看结果。
备注:
1、企业单位最多在办事进度中,存在两条待提交的缴费数据;
2、如果对自己申报的基数有异议,可以点击【撤回】进行重新申报;
基数补差
1) 点击【单位医保】,进入单位医保页面、点击【基数补差】,进入基数补差申请界面。
2) 点击“申请”按钮进行基数补差申请,待提示“提交成功”。30分钟后在【用户中心】查看补差结果。
备注:
1、存在未进行基数申报的人员信息,需前往【单位基数申报】模块,进行基数申报。
2、基数补差30分钟定时审核,请在上述业务操作完成后,30分钟后在【用户中心】查看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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