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21日,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贵州省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省2020年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工作启动。
此次项目申报,旨在聚焦贵州省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工程专项行动方案的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促进大数据与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大数据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
根据通知,项目申报的支持范围包括四个方面: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关键软件产品和技术服务、人工智能、5G、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平台经济、数据要素等领域创新融合应用项目;大数据深度融合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大数据与旅游、物流、健康、教育以及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深度融合转型升级的项目;大数据新基建项目,重点支持服务网络、服务创新、服务消费的大数据领域新基建项目;大数据关键支撑项目,支持“一云一网一平台”、大数据公共平台、大数据特色服务业、数字经济园区(景区、小镇)、信息消费等大数据融合创新发展关键支撑项目。
据介绍,申报主体应符合贵州省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其申报指南等有关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贵州省内注册1年以上,未被列入贵州“信用云”黑名单等相关申报条件。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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