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后续支付的成本该如何账务处理?
问题描述:用户是矿业公司,已经正常生产了,现在补缴了占用当地牧民的草场支付了草场补偿费和恢复费,补偿费有10几万,恢复费有9万多。后续补交的这些,能进成本吗?矿业企业怎么核算应该进什么成本呢?现在支付的计入到无形资产按照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吗?
【答】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规定: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企业缴纳草场补偿费和恢复费,是企业取得采矿使用权的必要支出,应计入“无形资产——采矿使用权”的初始成本,而不是直接计入当期的成本费用。
企业取得采矿使用权,需要缴纳草场补偿费和恢复费应该合理预计的,但是企业确认无形资产时并未预计,而是等到实际缴纳才予以确认的,属于会计差错而不是会计估计。
因此,企业在补记“无形资产——采矿使用权”的初始成本后,还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进行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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