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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张某(男,57岁,广元人)向广元市南河派出所办案民警赠送一面锦旗,感谢民警帮他追回钱款。
张某在南河开了一个茶楼,4月26日,张某请朋友们一起吃饭,叫上了茶楼上的顾客刘某(男,25岁,广元人,无业)。吃完饭后,张某在付款的时候,刘某在旁边偷看并记住张某的微信支付密码。当他们都回到茶楼后,刘某谎称需要借张某的手机打个电话。拿过张某的手机后,刘某躲到无人处,将张某微信钱包内1000元转账到自己的银行卡中,又若无其事地将手机归还,随后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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