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美国公司在中国的发布,往往就让人觉得不是那个味儿。
但有时也有意外。
前几天特斯拉公众号发了一条“天上的事就交给兄弟了”,你品品这标题,是不是就是那种很想热情地送上一拳的马斯克味?
马斯克的瓜很多,多到有时会感觉关乎他的新闻成天呆在娱乐版上,远比出现在财经或者科技版的频率更高的感觉。这点是一些哪怕很认可马斯克的中国企业家都不太看得惯的地方,你可以想象,如果丢个华人的魂穿越去附体马斯克,这新的男主多半会被设定成能有同样的成就,但惹的事至少少个九成。
但这会发生吗?不负如来不负卿的双全法?
举个典型的例子,上个月初马斯克又在采访中喷了一通,“尤其是在美国,金融和法律方面的人才分配过多。基本上,有太多聪明人涉足金融和法律领域。”
这关他或者特斯拉的事吗?基本上可以算是八竿子打不着。反对过多聪明人涉足金融法律,会导致这些聪明人转投他主张的制造业吗?不会啊,但马斯克就是这么着。
从我这些年的接触来说,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家在这方面完完全全就是另一个样子,基本不公开表达对无关企业事务的爱憎感观。
个中心态其实很容易理解,有些是因为“枪打出头鸟”的古训,有些是习惯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守则,有些奉“一动不如一静”为圭臬。
其实,早先我也确实接受,创新者是否爱憎分明跟他的产品或服务被接受程度没有什么逻辑关系,但这些年看下来,这点想法倒是有所动摇。
先说消费者这端。
过去的市场理论把知晓度与美誉度并列(至多是对后者更看重些),但从近些年的很多企业实例来看,有多少人知道意义其实并不大,反而像三观合不合这种内心的认可度,逐渐起着压倒性的作用。
究其原因,很可能是,在眼下这个信息流动到泛滥且杂音纷扰的时代,几乎名头都可能存在毁誉参半的问题,知晓度与美誉度随着这种状况作用被大大消减就不奇怪了。
再说雇员与合作伙伴。
一个爱憎分明的创始人使企业人格化特征明显,虽然一定程度上也会由此产生些副作用——比如排斥某些持不同观念者,但这同时也会带来好处,比如像铁锤锻打一般,使组织内部更为紧密。
小时候有首歌“学习雷锋好榜样”就这么唱道,“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
在雷锋不需要忙乎阶级斗争的今天,分明的爱憎所激发的立场和斗志在商业战场上依旧派的上大用场,屡屡有TOMS Shoes、Whole Foods这样的企业借着完全外露的观念,刻意地排斥一些与之三观不合的对象,结果怎么着?大把的拥趸反而让它们脱颖而出。
用更为学究气的描述说,可能可以套个“情绪资本”(emotional capital)的说法。
1998年以之为名写过一本专著的英国管理学者凯文·汤姆森(Kevin Thomson)说,知识仅是企业两项最重要资产中的第一项,第二项是由感觉、信念、认知和价值观等隐性资源所构成的“情绪资本”。
更让人吃惊的是,素来以保守著称的会计师事务所居然也有认可这一套的,如今已经合并进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普华会计师事务所,曾经在一份报告中写道,“衡量知识与情绪资本的最好时机,是在公司失去它们的时候。”
以个人的偏向性来说,我比较倾向于认为,情绪资本是企业虚拟资产中的一份子,也是其中一个特殊的成分,其作用相当于催化酶或说燃料,它可以有效地用来点燃或者催化其他虚拟资产。
比如对于品牌资产或顾客数据资产,如果顾客喜爱的情绪一旦不存,前二者也不过就一渣渣。
同理,如果我们接受这么一种,即有些无法估价的智力财产会因员工的离开而随之流失,我们就能轻易地看成情绪资本对于智力资本的作用。
而从情绪角度看去,绝大多数企业家那种不染尘埃的淡然,是很难激发出情绪的,这尽管一方面规避了外界的负面的评价,但同样也就躲开了真正的喜欢,毕竟鲜有人会爱上非生命体。爱憎分明的姿态在这方面就很光棍,爱就爱不爱滚。
别看“爱胡搞”的马斯克带的公司飞起似乎独特得不行,他压根就不是孤例,想想当年还不是爵士的理查德·布兰森以维珍(Virgin Group)之名到底整了多少东西?巧合的是,理查德·布兰森麾下也有维珍银河公司,恰是Space X的对手。
怎么样,要不试试从明天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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