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杨学萍
经济导报记者从山东省药监局最新获悉,该局对《山东省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实施标准》进行了修订,即日起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经济导报记者发现,该征求意见稿共有15条,其中要求,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物流管理部门,并分别配备2名以上专业计算机管理人员和物流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负责物流中心的运营管理。
在仓储面积方面,药品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中心仓储区域(包括储存区、拣选作业区、集货配送区等),应当满足物流作业流程和物流规模的需要。仓储区域建筑面积不少于1万平方米,其中阴凉库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开展冷链药品物流业务的,应当配备两个以上独立冷库,总容积不少于500立方米;开展疫苗配送业务的,应当符合《疫苗管理法》相关要求。
此外,物流作业区域应当配置自动温湿度实时监测系统,具有24小时自动监测、调节、记录及报警功能。
在配送车辆方面,自有密闭式、可调节温度的运输车辆应不少于10辆,其中冷藏车不少于2辆(总容积不少于30立方米),配备10套以上车载冷藏设备。运输车辆和车载冷藏设备应实行编号管理,统一外观标识。可调节温度的运输车辆纳入温湿度监测系统,具备定位追踪功能。
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应当配置仓储作业控制系统,系统采用条码扫描或无线射频等识别技术,实现各作业环节自动、连续的物流传送。仓储作业控制系统所属子系统、设施设备必须与仓储管理控制系统实时数据对接;应当配置库区视频监控等系统,对各库区药品进行视频监控,跟踪、追溯库区内药品质量管理行为过程。
此外,在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委托储存配送记录等方面,征求意见稿也都提出了相应要求。
(编辑:曲波 陈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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