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今年疫情影响,衍生出的新型娱乐服务业——直播,成了中国市场上的一匹黑马,对于平台的大主播们,收入高得令人瞠目结舌。对于高收入的主播们,该如何量身制定税筹方案呢?
据了解,直播平台的大主播们与平台进行合作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直接与平台签约,实现利益分账;另外一种是主播通过经纪公司与直播平台签约,最后实现三方利益分配。
《税安》给主播们制定的税筹方案是:大主播们可以在税收园区注册一个属于自己的工作室,在通过自己的工作室与直播平台签约。平台将约定的金额通过服务费形式打入主播的工作室账户中,主播最终从工作室账户中分红获利。
例如某浪是某直播平台的主播,与平台签订了劳务协议,平台将500万佣金转给某浪之前,个人所得税已扣除,税率高达32%。shi
个税税额为:(500万×(1-20%)-6万)×45%-18.192万=159.1万元个税税负率为:159.1万÷500万=31.82%
某浪在因机缘巧合在园区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与某直播平台签署了服务协议,那么该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1+1%)×1%=4.95附加税:增值税应纳纳税额×6%=0.3个税:500×10%×35%-6.55=10.95
总税额:4.95+0.3+6.55=16.2
通过在园区享受税收政策后,相比普通模式节省了142.9万,节税比例高达90%。
通过在园区成立个人工作室不仅解决了各大主播们的个税高的问题,同时还解决合作平台增值税进项票的问题,更多详细可咨询《税安》将根据你个人或者企业情况为你提供税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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