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3月23日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指导意见》有关内容。
《关于山东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一图读懂
总体考虑
(一)坚持全面谋划。《意见》围绕新基建和传统基建两个方面进行布局设计,既有对网、云、端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部署,又有对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的安排,同时还兼顾了发展与安全,提出构建“泛在连接、高效协同、全域感知、智能融合、安全可信”五位一体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总体思路。
(二)坚持“走在前列”。《意见》起草中紧盯先进省市,合理设计发展目标,在量子通信、超级计算以及智慧交通、智能电网等领域,持续增强支撑能力,巩固我省传统优势;在5G网络、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等领域尽快补齐短板,实现弯道跨越,增强发展后劲与区域竞争力,确保建设规模和发展水平进入全国前列。
(三)坚持超前布局。着眼长远发展,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适应数字技术发展形势,在技术应用方面,提出了IPv6改造升级、新型网络技术商用、边缘计算部署和能源互联网发展等新任务;在工程布局方面,推动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局、海上卫星发射港、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区域分中心等一批关键性重大枢纽工程落地,增强山东竞争力。
(四)坚持共建共享。突出新型基础设施与传统基础设施功能集成、集约建设,《意见》将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建立跨行业基础设施“多规合一”的体制机制。推动高速铁路、机场、高速公路等交通枢纽,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公共设施向5G基站、管线、机房建设开放。开展“多表合一”、“多站融合”建设试点,统筹城市挂高资源,避免重复投入建设。
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思路、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
(一)总体思路部分,提出了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整体架构,明确2022年作为阶段性目标年份,与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年)做好衔接。
(二)重点任务部分,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基础设施升级、安全防控设施保障三个维度,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具体任务。
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加快建设网、云、端。“网”主要是建设泛在连接的信息通信网络。加速发展融合5G、全光网、卫星通信和量子通信等新一代信息通信网络设施,通过骨干网扩容、国际通信枢纽建设和IPv6升级,进一步提高网络容量、通信质量和传输速率。“云”主要是构建高效协同的数据处理体系。加快数据中心高水平建设,推动云计算、边缘计算、高性能计算协同发展,促进数据中心空间集聚、规模发展、存算均衡、节能降耗,提升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应用场景支撑能力,全力打造“中国算谷”。“端”主要是布局全域感知的智能终端设施。积极部署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强感知的物联网与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完善泛在互联、标识统一、动态控制、实时协同的智能感知体系。
在传统基础设施升级方面,提出升级智能融合的传统基础设施,全面推动数字技术与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深度融合,提升数字化、智能化和协同化水平。
在安全防控设施保障方面,强化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双重防护”,构建态势感知、主动防御、应急恢复、可管可控的数字基础设施安全防控体系,提高重要数字基础设施安全可信水平。
(三)保障措施部分,提出通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投资力度、优化发展环境等支撑体系建设,保障重点任务顺利推进。
下步打算
下一步,省大数据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在重大项目谋划、推进以及服务管理方面,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合力,加快我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近期,重点抓好具体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开展好2019年度数据中心用电补助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资金下达。同时,尽快建立全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调度统计分析机制,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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