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据港交所2月28日披露,福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禄网络”)向港交所递交上市申请,招银国际为独家保荐人。
该公司自述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提供商。通过其“一站式”虚拟商品相关服务及增值服务,该公司将帮助虚拟商品提供商通过消费场景变现,同时帮助消费场景提升运营效率及获取更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显示,以2018年收入计,福禄网络是中国最大的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提供商;以2018年GMV及收入计,我们是中国文娱及游戏行业最大的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提供商;以2018年GMV及收入计,我们在中国生活服务及通信行业中的虚拟商品及服务提供商中分别排名第三及第六。
作为第三方虚拟商品及服务供应商,该公司的平台连接虚拟商品提供商、文娱内容提供者、游戏制作商、通信运营商及生活服务平台,还有电子商务及在线支付平台、银行、酒店及出行服务平台以及虚拟商品消费者。
福禄网络认为自身与虚拟商品提供商及消费场景的稳固关系带来了显著飞轮效应,我们认为这是其赖以成功的关键因素。
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十二个月,我们合共为600多家虚拟商品提供商及逾1,000个消费场景促成交易,总GMV为人民币133亿元。自我们成立起直至2019年9月30日,我们向逾4亿名消费者销售了逾20,000种虚拟商品。
其客户主要包括虚拟商品提供商,当通过自身平台促销其产品时,福禄网络从中赚取佣金。该公司的客户亦包括使用配套增值服务的虚拟商品提供商及消费场景,对此,按个别个案基准收取费用。于2017年及2018年以及截至2019年9月30日止九个月,福禄网络五大客户分别占收入总额的40.5%、49.8%及63.6%,而最大客户则分别占收入总额的24.8%、21.9%及30.4%。
福禄网络认为行业能否有效竞争;能否提升及拓展服务及解决方案;能否维持及拓展与虚拟商品提供商及消费场景的关系是该公司可能会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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