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2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关于调整2月份税控开票系统
清卡解锁方式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纳税缴费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20〕19号),2020年2月份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为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保护纳税人、缴费人人身和生命安全,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研究决定,通过调整系统参数设置,凡纳税人在2月24日前完成税控发票数据上传(抄报税)的,纳税人的税控设备均能够正常使用,增值税发票能够正常领用和开具。即,在此期间,纳税人在联网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执行发票数据上传(抄报税)后,即可解锁清卡,正常开具发票,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控器具解锁清卡业务。
需要提醒纳税人注意的是,税务系统后台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比对工作仍然正常进行,纳税人要保证申报信息填写准确、依法纳税,避免发生相关涉税风险。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2020年2月7日
02
附:两种版本税控开票软件具体处理方式
1、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金税盘版):
联网状态下,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系统自动汇总上报和远程清卡。如果未执行成功可手动点击“汇总处理”模块-“汇总上报”和“远程清卡”。
查询已完成清卡工作的方式,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锁死日期为:2020年03月17日;
报税资料为:“无”;
上次报税日期为: 2020年02月1日00时00分;
抄税起始日期为:2020年03月01日;
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确认本月报税、清卡成功。
如果抄税起始日期变成了下个月1日,但是报税资料显示是“有”,则说明企业还没有清卡,需要点击“远程清卡”按钮进行开票系统清卡!
2、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
联网状态下,进入开票系统,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汇总上传”或者在流程导航窗口中,点击“汇总上传”图标按钮,进入汇总上传窗口,纳税人可根据需要对所需汇总发票按票种进行汇总及反写操作,点击“上报汇总”按钮进行发票数据汇总上传操作,点击“反写”按钮,进行发票监控数据信息反写税控盘操作。
反写提示成功后,重新进入汇总上传界面,开票截止日期更新为2020-03-17,说明您2020年2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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