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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在一家网络商城中发现,有商家公开兜售“人脸数据”,约有17万条,涵盖2000人的肖像,每个人约有50到100张照片。每张照片搭配有一份数据文件,包括人脸位置信息、人脸的106处关键点,如眼睛、耳朵、鼻子、嘴、眉毛等的轮廓信息等。文件还提供了人物性别、表情情绪、颜值、是否戴眼镜等信息。这些照片有的是知名艺人,也有一部分来自医生、教师等市民群体,还有未成年人的。商家在商品说明中称,不提供所涉及人物的人名和身份证号等信息,不得用于违法用途。网络商城运营方已认定涉事商家违规,涉事商品已被下架处理。从新闻看,涉事商家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牟利本身,已经涉嫌侵害民事权益。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100条)。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第120条)。
那么,涉事商家侵害的仅仅是肖像权吗?根据网络安全法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有“106处关键点”的肖像图片和数字信息,加上职业信息、位置信息,这些结合起来,足以定位并识别出具体的个人。报道中记者根据这些信息确实找到了多位肖像的主人,这样,其实,除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涉事商家还可能被追究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人民日报)
命题预测
近日,在一家网络商城中发现,有商家公开兜售“人脸数据”每张照片搭配有一份数据文件。对于网络数据时代“人脸数据”泄露问题,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随着网络系新技术的创新发展,人们从“指纹”技术再到现如今的“刷脸”技术,如今我们的确也能看到,人脸识别除了被用作安防、支付等领域中,确实给我们工作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这也体现出了我们信息网络数据发展的进步。但是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脸识别会将数据上传到云端,这其中就存在不少数据泄露或被违规应用的可能,甚至买卖等违法情况。为此我们应该提升“人脸数据”兜售引发连串风险的警惕。
网上商城兜售“人脸数据”这不仅侵犯了他人肖像权而且随意在网上兜售他人信息也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也会让大众对人脸识别等技术使用引发质疑,从而影响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进步。对信息安全技术保护缺乏信任感。
网络商城敢于在网络上公然销售“人脸数据”这背后反映出的一是平台管理责任的缺失和商家公然对法律的挑战;二是我们目前对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足相关制度缺失的表现;三是人脸信息技术如今还需不断升级完善。
接下来除了追究平台和卖家责任外,相关部门也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一是要对此事件按照法律程序严格处理,追究卖家和平台法律责任,责令整改。二是平台也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让这样的行为不在平台发生。三是完善相应法律规定,出台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约束个人企业行为。四是进一步技术升级完善“人脸技术”的技术水平加大用户使用的信息安全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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