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支持在营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投资要求各地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辖内在营的P2P网贷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即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
对此,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表示,网贷平台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将促使行业发展的法律基础愈加完善,有助于改善行业资产端逾期情况,更好推动逾期借款人的还款意向,既是对出借人权益的一种保护,也有益于缓解目前行业出清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加大借款人违约成本,对恶意逃废债者产生一定的威慑力,有效遏制行业恶意逃废债行为。
张叶霞进一步指出,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平台接入是有条件接入,要求是合规运营的平台,通知强调网贷平台接入征信系统的同时,还要向征信机构提供所撮合网贷交易的利率信息,对于超越红线的借款利率有异议处理机制,未来在报送格式上预计将有统一的要求。对网贷平台而言,接入也将提升平台对借款人风险的辨识能力,减少“多头借贷”、“骗贷”的可能性,打破信息孤岛。
张叶霞同时表示,网贷机构纳入央行征信将有利于完善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一定程度弥补民间金融征信缺口,构建信用社会。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看,目前我国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系统信息分散于金融机构、司法、工商、税务、公用事业单位等部门的各类信用数据,主要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但这些机构信用数据并未实现整合和共享,社会征信体系仍十分不完善,而网贷平台接入央行征信、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能有利于促进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为征信体系的健全提供有效的补充。
(本文作者系网贷之家研究院院长张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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