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合伙人就是桃园三结义,但是弄不好就是勾心斗角。
我在合伙失败上花了几百万代价,也在成功合伙后,赚回了上千万,从最初的被迫让出公司,到现在的成功合伙赚钱,现在几乎每家公司都和别人合伙。
很多人玩不好合伙,因为没人总结这些经验,我就通过之前和人合伙各种经验教训,简单做一个总结。常见的散伙原因有六大类:
1
合伙人遇到困难就放弃
创业时总会遇到一个又一个的苦难,但不是每个合伙人都能熬的下来。有的合伙人心里素质太差,就会很容易放弃。走的原因有几点:
1)觉得项目会失败
2)缺钱,熬不下来
3)别的地方有更好的机会。
我曾经有一位合伙人,他的抗压能力就不是很好,我与他有过3次的合作,几乎每一次他在遇到困难时都有提出要放弃,本来我以为他在经历过前两次后应该不会在出现这样的情况,但是,在我们项目又遇到最困难的时候,他仍是选择了放弃,当时确实让我火大。
所以在选择合伙人时,一定要注意几点:
1)选择合伙人时,一定要综合考虑他的抗压能力,经济情况。因为有人的抗压能力确实与家中的经济情况有关,这时在遇到困难时,也确实会加大他的心里压力,这个情况我能力。其实我自己最初选择创业,也与我自身的家庭、经济环境有一定关系,虽然不是非常富裕,但也不是贫困,至少不会出现失败后,回家饿死的情况,这也多少给我的心理提供了一定保障,但不是每个人都能达到这种情况。
2)如果你是有钱的一方,可以适当给予合理年薪。即使合伙人家庭不是非常窘迫,但考虑到未来会遇到的一些危险,有一定合理的年薪保障的话,对于所有的合伙人之间也是一个保护。
3)讲好前提,如果中途离开,是否可以取回投资款,增加放弃成本。这一点十分重要,尤其是两个小白创业时,当一个人不得不离开时,如果他想从公司将资金抽走,本来项目可以挺过去,但是因为合伙人要抽走资金,可能好项目也会黄。通过这样的保障也可以增加他的放弃成本。
2
合伙人夺权
这算是合伙人中最常出现的问题,因为在公司经营中,2-3人的经营方向出现分歧,或做事理念发生冲突,就会发生一方想要挤走另一方的情况,(即使没挤走,也想一个人说了算),尤其是两人股份相似的情况下,都会带来夺权的可能。
合伙人的夺权方法论有几条:
抓住公司核心资产
抓住公司核心人才
抓住公司核心客户
如果能抓住以上几点,你也能另起炉灶。其实我也有经历过被夺权,我也曾为此被迫让出了公司。
当时是我们创业中遇到了瓶颈,正好合伙人C出现了,他比我大十岁,商业经验非常丰富。他看到我的公司的一路成长,说想参与进来。我没怎么考虑就同意了,可以说是近似于免费的让出股份。达成的合作方式是成立一家新公司,项目给新公司。保底每个月一个收入给我和现有合伙人Q(毕竟这个公司每个月利润已经比较高),然后余下的归公司,而新公司的55%股份归他,但后面的悲剧就是因为这样的股份比例。
过程中虽然C帮助了我很多,但我们的价值观出现了分歧,双方无法合作,因为价值观不一样。所以他想把他持有的55%股份卖给我,每股2万元,作价110万元。
从商业角度,他做得并没有错,这两年他的确也为了公司付出了很多,有很多贡献,也教了我很多东西。但是因为两年前作为这个项目曾经唯一的创始人,曾经又是我主动的,后面竟然要花这么多钱买回来,想想都觉得可笑。
最终我和原来的合伙人Q一起决定:花110万元买下公司。但形式仍发生了逆转……中层提出来:请C买下公司,他们不希望公司被我买走。
原来,所有的一切都在C的掌握中,但不得不承认,他比我深谋远虑。
最后,我们只能拿着一笔钱离开公司,重新开始。
后来仔细想想,其实关于夺权,其实本身不是坏事,但是权利分散,两人都想做主反而是坏事,不如平和协商,目的都是希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有利。如果你能抗住公司百分之八十的压力,那你就可以拿百分之六十股份。
3
合伙人价值观不一致
有一位创业者曾经跟我说过这样一段话:“你希望往东,他希望往西,其实有时候,他只是想证明他很重要。”
尤其是两个人股份比例都差不多时,就很容易发生这种情况,为了证明自己的重要,故意提出与你不一样的方向,这会让正确的人很恼火。
因为创建一家公司,只有两个人朝着一个方向努力,力量才是最强大的,只会意气用事,事情注定难做好,合伙公司必须明白一点,主角只有一个人。
对于不听话的合伙人,可以采取两点措施:
1)让他单独完成一件事
2)如果他的能力确实不行,事情肯定会出纰漏,让他真的知道自己的无知和无能,重点的不只是让他自己意识到,而是让其他的员工也好,合伙人也好,知道这个人的能力其实不够。一旦别人都知道他的能力不够,他的心态也会摆正。
老大的义务是让其他合伙人都摆正自己的位置。
4
合伙人分家产
这种情况一般不是一强一弱,如果是一强一弱,一般就是弱的一方离开,但大多情况下,都是两者都比较强势。
如果两人比较友好,只是方向不同,可以采取互相持股机制。一家公司分为两家公司,两家公司业务方向不同,产品不同,互相没有绝对的竞争。
如果是完全分家,建议现金、现金流项目,潜力项目分开。如果你自身能力强,可以帮助对方运营现金流项目,分小钱,自己100%运营潜力项目。
甚至可以现金给到对方,但因为自己的潜力项目同样需要资金,可以让对方将现金借给自己,你支付利息给对方,仍然是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玩法。
这样即使是完全分家,也不至于两个人都撕破脸。
5
合伙人拿钱不做事
公司的发展中,必然会出现一些合伙不做事,但拿钱的情况。
需要提前制定好机制:
约定退出方案
约定没收方案
其实也是防止合伙人卷走资金单干(类似被夺权)
无论退出机制还是股份没收机制,都是为了应对一些合伙不做事拿钱的情况。
这类情况,只要公司的发展时间长到一定程度,合伙人多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
需要在合伙之初,定好机制去避免:
一是在合伙之初,就约定一个退出的方案,这是比较理想化的,两个人建立一个约定,如果XXX后面有这种拿钱不做事的情况,股份将会以什么XXXX的方式进行转让,确保公司的发展。
二是约定一个没收方案,更强势一些。如果遇到XXXX的情况,某几人有权行使没收权益,杜绝一些情况。
还有的机制是直接买下股份。
以上这两个方案,至少能保证不会有人基本不做事还拿着20%或30%的股份,而其他人累死累活。
6
合伙人跟不上
由于创业时间久后,所有的市场变化都要求能力不断的进化。
就我们创业的十多年,各种各样的项目都见识过了,早期的能力到今年而言是完全不够用的。但在合伙团队当中,必然会有人走到一定程度时,走不动,跟不上,体现在学习能力,思维习惯等等方面。
但公司在不同的阶段,会需要不同的人才,这时会有很多合伙人落伍!也会引进新的合伙人。
对于这类合伙人,同样需要建立机制:
股份回收方案(类似于拿钱不做事的机制)
子公司授权方案
假设有5个合伙人,其中一个合伙人特别擅长原先的线下销售生意,后来公司找到了新方向,在电商上转了不少钱,这个合伙人的线下销售能力十分强,但电商公司根本用不上他的一对一销售能力。
这个人也想做事,只是能力不匹配,这时他还拿着比较重要的股份,对于这种情况,友好的处理方式是通过筹建一家子公司,让他创业,母公司掏出资金占据40%的股份,原先母公司10%的股份变为5%,让他有积极性做好持股60%的公司,后期随着他子公司的反展,调整他母公司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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