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铁腕整治“两违”
专项行动持续进行中!
8月12日上午,桂城街道查治办联合国土、城管、环保等多个部门,出动无人机等辅助工具,对平胜社区多处违法建设进行强制清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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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违建地块位于平胜钢铁市场北侧,经营户约40家。由于违法建设面积较大,行动出动了钩机、铲车等辅助工具,清拆违规搭建的临时用房、清理违规堆放的物料。
为有效监察整个清拆行动的顺利开展,国土部门还出动无人机在违建上空巡航。
据了解,这片违建原来都是农用地,租户曾搭建多个大棚用来种植花卉。但由于部分花农经营不善,致使多个大棚空置转租,有建筑公司就趁此租下来,用来放置木材、沙井盖等。
除了放置建筑物料外,有些大棚内甚至还存在住人、煮食等情况,消防安全、环保等问题尤为突出。
此前,行动组曾多次对该违法建设进行整治,要求租户限期搬迁。就在7月中旬,桂城曾对该违建进行过大规模的消防整治,采取了停水停电、清理违规住人、责令限期搬迁等强制措施,但大部分租户一直置之不理。鉴于此,桂城街道查治办组织了本次强拆行动。
行动中,行动组要求其余租户要在一周内搬走所有违规堆放物料。桂城将会继续加强巡查监督,跟进清拆进度,务必消除隐患,恢复原状。
日前,南海区政府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查处治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信用全链条评价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建立“两违”行为的信用“黑名单”。一旦被列入黑名单,相关主体将面临处处受限的局面。
无论是个人征信、购房入户、子女入学,还是金融、税务、水电等生活各方面,将受到严重影响,请勿以身试法!
界定时间
本评价机制适用于新增“两违行为”和历史“两违行为”。
新增“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后新产生的或者2018年2月26日前开始施工且尚未完工的情形;
历史“两违行为”:是指2018年2月26日前已完成违法占用土地或违法建设行为的情形。
评价对象
实施联合评价的对象分为以下两类:
一是经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认定或处罚的“两违行为”被处罚人。包括:土地使用权人、建筑物使用人,出资建设人,为违法建(构)物及其他设施设备提供服务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特种设备销售安装单位,项目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业主、投资方、经营者等。其中,已纳入“6+X”平台监管的除外。
二是不配合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两违行为”的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包括:在执法部门书面送达《协助调查通知书》或相关文书后,当事人、与案件密切相关应当主动配合调查的单位或个人拒不配合调查的;或当事人、与案件密切相关应当主动配合调查的单位或个人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相关部门检查的。
评价标准
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领域失信行为分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具体的评价标准为:
一般失信行为
1.出资建设或参与实施“两违行为”的,包括土地使用权人、筑物权属人、实际控制(管理)人等;
2.为新增“两违行为”提供服务的或为历史“两违行为”持续提供服务的,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特种设备销售安装单位等;
3.从“两违行为”中直接获益的,包括租赁双方(含出租土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第三方营运企业、物业经纪等;
4.不配合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两违行为”的,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产业园区运营企业等;
5.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应当纳入联合评价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严重失信行为
1.已作出认定的新增“两违行为”:经认定为新增“两违行为”的当事人采取继续抢建的,或者采取隐蔽、欺骗、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相关部门检查的,或者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存在阻挠、对抗行为的;
2.已作出行政决定的历史“两违行为”:当事人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执行强制决定时存在阻挠、对抗行为的。
3.已纳入“6+X”平台监管的实际使用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1)监管期间出现新增“两违行为”且拒不改正的;
(2)在监管期届满前的90天内没有主动申请续期,并且在监管期届满后没有马上组织自行拆除的;
(3)监管期间无故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监管部门或第三方监管公司检查的;
(4)监管期间发生一宗造成两名人员死亡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对1年内累计发生两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4.其他经区、镇(街道)两违行为信用全链条评价委员会认为符合列入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
约束措施
一般约束措施
除了将被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失信主体信息通过区信用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给区构建信用全链条激励约束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区信用全链条信息共享平台用户外,取消其享受行政审批服务结果包邮、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全区通办、跨城通办等服务资格,限制其申请政府公租房资格。
此外,对被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失信主体,在户籍、旅业、网安、科技信息化业务等方面进行约束。
户籍业务方面,对被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失信主体在办理购房入户、积分入户、直系亲属投靠入户、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更正出生日期等户籍业务时,一律于承诺时限的最后一日办结;在办理迁出未落户人员恢复户口、空挂户迁移等户籍业务时,一律不予网上申办。
旅业业务方面,对被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失信主体经营的旅业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厉处罚;申请审批或者变更的旅业业务,均在承诺时限的最后一日办结。
网安业务方面,对被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失信主体在办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安全管理软件安装证》核发业务时,要求网吧网络安全设备安装公司、网吧视频监控安装公司延长安装时间和测试时间,以延长业务办理期限。
科技信息化业务方面,对被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失信主体的业务办理作延期处理。
取消“两违行为”主体车驾管业务的网上便利服务。向佛山交警支队申请,将列入一般失信行为名单录入全市车管业务预约系统,使其不能在“佛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的全市车管业务预约系统预约办理车管业务,只能到现场办理;不得在网上参加审验教育学习和满分教育学习,必须到违法地或驾驶证核发地现场参加学习。
对为“两违行为”主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从严执法。对为“两违行为”主体提供运输服务的车辆,特别是混泥土运输车和大货车,依据法律法规依法严厉处罚。
在积分入户、租住人办理居住证、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等范围将受到约束。
严格约束措施
被评为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信息将成为金融、税务、水电等各领域的“黑名单”,各职能部门将依法限制、禁止或撤销严重失信行为主体与政府审批相关的行为;在“两违”建筑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同样得不到工商、交通、质监、住建等部门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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