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做备案的时候,生成的压缩数据包税务机关无法读入,税务端的提示如图:
答:出现此类提示先检查自己的申报系统版本是否是最新版,目前的版本号为2.1.12.190920,可以在您的申报系统的右下角“升级信息”里查看版本号。如果不是最新版本,请到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最新版本。同时要注意,备案生成的压缩数据包不可自行解压,否则可能造成数据包损坏,无法读入。
问题二:海关代码备案变更后,反馈信息读取失败,如何处理?
答:海关代码变更后需先在系统维护下做系统数据备份,然后卸载出口退税申报系统,重新安装时企业信息按照新的海关代码录入,最后在系统维护下重新导入备份数据即可。
问题三:公司拟注销,出口退税如何做备案撤回?
答: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撤回出口退(免)税备案。通过申报软件采集信息生成退免税备案撤回的电子申报数据,然后携带相关资料和电子申报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软件操作方法:备案向导第一步“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进行数据采集,第二步打印“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表”,第三步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撤回数据”。
问题四:生产企业变更为外贸企业如何办理?
答:生产企业变更为外贸企业,涉及到企业类型和退税计算方法的变更。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前全部出口货物按变更前退(免)税办法申报退(免)税,变更后不得申报变更前出口货物退(免)税。
原执行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应将批准变更当月的《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当期应退税额”填报在批准变更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应退税额”栏中。批准变更前已通过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不得作为申报免退税的原始凭证。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应提前准备好《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表》及其他相关办理资料,通过出口退(免)税申报软件采集备案变更信息生成退(免)税备案变更的电子申报数据。
问题五:无纸化备案如何操作?
答: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备案向导—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点击“增加”按钮,“变更事项”选择“退税管理类型”,“变更后内容”填写“WZHQY”,保存后到备案向导第二步打印“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表”,最后到备案向导第三步生成变更数据,申报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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