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创业者吗
你的企业成立时间在五年以内吗
现沈阳市政府组织开展优秀创业标兵评选活动
每年将会在创新水平、带动就业等方面
遴选优秀创业型人才不超过100 人
以沈阳市政府的名义授予创业标兵称号
同时给予1万元的资金奖励
赶快来看看申报条件吧
也许下一个创业标兵就是你!
评选条件
“创业标兵”评选工作按照创业者带动就业人数和科技创新水平两个方面分别进行评选,候选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爱党、爱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 创业企业主导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经营满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依法纳税,为所聘用的职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贵任事故;
3. 积极开发不断创新生产经营项目、自主创业带动安置一定数量的失业人员,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4. 在本地区创业群体中具有一定知名度,为本地区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或所开发的技术、工艺已在企业生产中应用或产品已投产,并产生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带动就业类企业成立三年以内的满足带动就业20人以上;三年以上(包括三年)五年以内的满足带动就业40人以上;
6.科技创新类企业成立三年以内的参评当年应实现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三年以上(包括三年)五年以内的企业,参评当年应实现年营业收入300万以上。
奖励标准
对评选出的“创业标兵”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每人1万元的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
1.创业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用人单位录用职工名册、企业与招用的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3.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创业标兵”候选人推荐表;
5. 科技创新企业还需按照企业成立三年以内实现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三年以上(包括三年)五年以内实现年营业收入300万以上的标准,提供当年企业利润表、专利持有者为企业法人代表的产品专利证书。
联系方式
来源:综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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