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 裴剑飞)今天(11月4日),北京市交通委官网公布《北京市交通出行数据开放管理办法(试行)》,停车场泊位数、公租自行车停车位等信息将向社会无条件开放,地铁公交拥挤度、实时路况等信息将向有需求的单位开放。
地铁公交拥挤度等数据依申请向提供出行信息服务的单位开放
记者注意到,开放的数据分为“依申请开放”和“无条件开放”两类,其中,“无条件开放”的数据内容几乎涵盖了北京城市交通中的方方面面,包括地铁、公交的线路信息、站点信息,路侧停车位位置、数量信息,公租自行车停车位信息等。它面向个人及单位开放,有需求者可通过北京市交通委外网网站或北京市统一开放平台直接下载。
而“依申请开放”则主要供提供交通出行服务的企业使用,其数据包括公交到站预报信息、公交拥挤度,地铁站点及区间拥挤度(红黄绿),综合交通枢纽停车场(大兴国际机场)信息,包括平均车速、拥堵程度在内的实时路况信息以及公路事件信息。
在数据开放要求方面,《办法》提出,原始数据的来源单位应保证原始数据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根据开放清单明确的更新频率及时更新数据。
例如,公交到站预报信息要求1分钟更新一次,包括:线路名称、方向、车辆ID、下一站到站距离、下一站到站时刻、目的站点、目的站到站时刻、经度、纬度、时间;公交拥挤度5分钟更新一次,包括:线路、起点站名称、终点站名称、数据时间、拥挤度等。公路事件信息则更要求“实时更新”。
获取数据单位应向市交通委提交数据应用报告
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制定该《办法》主要是为进一步深化大数据在城市交通治理中的应用,通过推动交通出行数据向社会开放共享,促进交通行业和互联网企业深度融合,优化和改善出行引导服务,为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时间、出行方式和出行路线提供高品质、精细化服务。
《办法》规定,数据开放目录清单主要包括北京市地面公交、轨道交通、静态交通、路网运行等涉及社会出行服务所需数据,数据类型包括静态数据和动态数据。并由市交通委有关部门在原始来源数据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清洗、脱敏和加工处理,形成开放数据。开放数据须保证与原始来源数据具有相同的更新频率和信息一致性。
为确保信息安全,开放数据的使用单位应保证其所获得数据的使用不得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不得侵犯任何其他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披露或出售得到的数据;在使用数据过程中应当落实数据安全管理要求,防止数据被非法获取或者不当利用,并对可能发生的信息泄露、信息遭篡改等责任事故负责。通过依申请开放获得数据的单位,应当履行数据开放保密协议有关规定,一旦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市交通委有权终止数据开放。
在每年1月份,获取这些数据的单位还应当向市交通委提交数据应用情况报告,市交通委组织相关部门对数据应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交通委将督查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市交通委有权单方面关闭数据开放通道。
新京报记者 裴剑飞
编辑 白爽 校对 郭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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