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方网站消息,11月1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发布。通知指出,在一年一度的“双11”来临之际,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秩序,营造良好网络视听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通知要求,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含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内容既要遵守广告管理法律法规,也要符合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相关规定。要认真落实“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导向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将导向管理贯穿到节目制作、审核、播出等各个环节,把好导向关、内容关、人员关。
通知提到,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守诚信原则,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坚守底线红线,节目中不得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情节或镜头,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用语要文明、规范,不得夸大其辞,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通知还要求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应加大公益广告节目播出比例,均衡配置公益视听广告节目和商业视听广告节目;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响应国家脱贫攻坚重大部署,通过直播电商、短视频等手段,让网络视听电商服务成为推介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重要渠道,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助力产业扶贫;各级广播电视管理部门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双11”期间辖区内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播放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的监看管理。
采写:南都记者 嵇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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