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天天追江歌案的日本庭审过程 , 我觉得量刑判刑的过程挺有意思的。 吃饱了没事干的我在想啊,因为比方说作恶的是一个经济体, 在国内把公司又叫法人。就是把这个经济体给人格化了, 它出生于资本构成。如果这个法人作恶量刑裁决的量尺只有一个, 就是金钱。 做多少恶赔多少钱, 欠债还钱, 杀人偿命,赔到法人破产了,它也就死了。这个量尺基本是唯一的。
而自然人不同, 死刑并不是增加犯罪成本预防再次犯罪的威慑办法,反而有可能助长杀人犯一次杀多人的助力器。对人的量刑所考虑的真个社会平衡因素要多的多。 大约因为人不光是自然个体, 更是群体动物,更是感性的,多维的, 易感召又非理性的社会化动物。
我觉得这个发明“公司”的人, 真的是太伟大了。 一种新的定义产生新的故事,新的故事产生新的制度创新。 然后亚当斯密发明了理性经济人。 然后在理性经济人的假设下, 经济学也已经发展了上百年了。
所以我想问的是, 在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 .../... 等等等所有我们目前应接不暇的这么多新世界里, 在那个还鲜有规则和定义的,现有旧社会的规则很难适用的新世界里, 究竟谁会做新定义的发明者和创造者呢? 是谁用新的定义来开始新的规则与制度呢?
是否有人会发明一个类似于法人的新的存在体, 它接受我们的授权(Proxy)生活在线上的新世界,说话, 恋爱, 购物, 消费, 享乐,争吵, 杀死一个线上授权人。 区块链为基础的非集权式“失控”社会, 这种授权所代表的民意,究竟是否可以意味着民主表决呢? 如果区块链上的每一个记录点都认为一个线上的人该死, 那么他该死吗? 如果他真的该死,又是什么造成了所有人判决他该死?是谁抢夺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是谁说服了所有人? 那个人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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