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小组在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官网发布最新公告。公告要求在P2P网贷机构行政核查期间,P2P网贷机构要严格执行“三降”(出借人人数、业务规模、借款人人数)并承担企业主体责任。
此外,公告还要求借款人应严格履行偿还借款的法定义务,不得恶意逃废债;第三方服务机构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得无故停止提供服务。
根据相关媒体报道,近日,在人大代表询问、政协委员咨询活动上,北京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霍学文表示,北京地区网贷的行业自律检查基本结束,行政核查阶段将随后展开,预计在3月底前完成行政核查。
信息来源:网贷天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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