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发展,规避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风险,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今天,小编就《规定》的适用范围、《规定》下的合规义务以及未来《规定》的实践中尚需明确的事项进行了了解和解读,一起来看看吧!
《规定》监管哪些项目?
《规定》的第二条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及其对象做了一个定义:
区块链信息服务
“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即属于区块链信息服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
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
简单来说,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仅包括项目运营公司,也包括技术开发方、系统维护等技术支持方和节点。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简单来说,前述项目无论项目注册地、运营和服务器在我国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在中国境内从事或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的,应履行《规定》下的义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根据《规定》,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需要:
(1)有盖受理税务机关公章的近3个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收入明细表、期间费用表、不征税收入表)是否齐全。(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度)
1.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2.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
(3)是否原件扫描。
3.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4.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5.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6.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
(1)有盖受理税务机关公章的近3个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收入明细表、期间费用表、不征税收入表)是否齐全。(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度)
7.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8.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
(3)是否原件扫描。
9.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10.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11.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定期查验;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12.记录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发布内容和日志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不少于六个月,并在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1)有盖受理税务机关公章的近3个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一般收入明细表、期间费用表、不征税收入表)是否齐全。(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度)
13.配合网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2)是否有受理税务机关公章。
14.接受社会监督,设置便捷的投诉举报入口,及时处理公众投诉举报。
什么时间内要完成备案?在哪里备案?备案哪些内容?
备案时间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
备案的内容
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出现变更的情况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终止服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
注意:在《规定》公布前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的,应当《规定》生效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即2019年3月15日前,补办有关手续。
违反《规定》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规定》开展业务的,可能收到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暂停相关业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等。
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将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对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请记得提前根据《规定》的内容做到备案和合规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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