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发布了《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175号文”
175号文提到,目前主要工作方向仍然是坚持机构推出,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要求各地将本地的P2P机构按照风险状况进行分类:
第一大类是已出险机构,其中分为已经立案和未立案机构,而未立案机构又分恶意退出和主动清退类。
第二大类是未出险机构,按照存量业务规模进行分类,又分为僵尸类机构、规模较小机构、规模较大机构。
对于已出险机构,工作目标是平稳有序处置风险,不发生群体性事件。
不仅要管控机构账户和实控人、高管的个人资金账户,防止非法向境外转移,同时也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
此外,对于在营规模较小的机构和在营高风险机构要引导、努力实现无风险、良性退出。
值得注意的是,175号文也对正常运营机构提出开展合规检查、严格执行双降、开展集中信息披露等要求,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主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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