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市首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上海率先运用,打造人工智能城市级创新应用标杆,显著提升智慧城市智敏化水平和市民感知度,现就面向全球开展本市首批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征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应根据本市首批发布的10个领域(见“附件1”)申报相应的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和集成能力,信用记录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
(二)申报单位可以与合作单位联合申报。同一申报单位最多只能申报4个具体场景解决方案,一个场景对应一个方案。
(三)解决方案的执行期一般为1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上海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表(见“附件2”);
2.详细解决方案(围绕发布的具体应用场景需求,逐一对应,提出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总体目标、建设内容、计划、预算、成员,以及其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3.详细竞争力分析(重点阐述相比于其他单位,自身竞争力。如已成功实施的典型案例、强大的团队力量、丰富的外部资源等);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电子版材料可提供扫描件,纸质盖章版现场提交);
5.其他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取得荣誉、专利、知识产权等,若无可以不提供。电子版材料可提供扫描件,纸质盖章版现场提交)。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并现场提交盖章纸质版。
2.邮箱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5M,可提交多个文件。
3.纸质申报材料一份,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并于左侧装订成册(采用普通胶粘装订方式)加盖骑缝章,申报表还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材料不退还)。
4.纸质申报材料须签章齐全并与邮箱提交的电子申报材料内容一致。
四、申报受理
(一)材料受理
1.申报单位填写《上海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表》,连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jinzx@sheitc.gov.cn。
2.纸质版《申报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相关纸质材料于指定时间内报送我委,纸质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集中接收时间:2019年1月14日~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5:00。接收地点:雪野路1000号(或世博村路300号2号门)综合办事大厅14号窗口。
(二)咨询电话
市经济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宋敏兰 18121388226
金智献 18321863228
市经济信息化委信息化推进处
彭英力 18017188085
五、其他事项
我委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委举报。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附件1:【上海市首批10大人工智能试点应用场景需求列表】
附件2:【上海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解决方案申报表】
附件下载:http://www.sheitc.gov.cn/jsjb/679969.htm(请复制到电脑端访问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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