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并原则通过了
《广州市关于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
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的组织管理、申请条件、日常监管、测试类型、事故责任认定等事项,并要求企业要为每一台测试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
广州市交委表示:
“
目前已处在自动驾驶技术成熟的前夜,技术发展水平已经十分接近实际应用。在自动驾驶应用的测试和初始阶段,为了获得更多和更复杂的应用场景测试数据,及做好公众宣传和教育,自动驾驶企业需要在公共道路进行路测。
”
《指导意见》表示:
“
将在市交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公室,负责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的统一实施、监督和管理。对于已在其他国家和地区或已在国内其他城市开展自动驾驶汽车道路测试,并达到一定技术水平的企业,在广州开展测试工作可适用简易程序。
”
同时,《指导意见》突出自动驾驶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业要为每一台测试车辆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确保测试驾驶员履职能力,并规定根据实际道路交通状况及限速情况,对于测试路段实行分级管理,从低到高分为一至三级路段。对于具有不同测试经验、不同测试系统能力的测试企业,可分别允许在不同级别的测试路段进行测试,以确保测试安全。
此外,《指导意见》根据自动驾驶技术的发展趋势和行业应用前景,设置了不同类别的测试,如载客测试、远程测试、编队行驶测试等。对于不同类别的测试,测试规模、测试路段、测试限速、测试要求等也有所区别。
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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