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强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3大方面20条具体措施,明确要推动医疗健康与互联网深度融合、互联共享,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创新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新业态,为建设新福建提供新引擎和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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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发展目标
到2020年,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等领域信息系统融合发展,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初具规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电子健康卡;
基本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取得明显成效,有力支撑“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基于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新业态蓬勃发展,初步形成覆盖全人口、全生命周期的全民健康便民惠民服务体系,争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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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主要任务
要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体系
1.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2.优化就医诊疗服务流程。
3.推进医疗保障信息服务。
4.完善药品供应保障服务。
5.建立分级诊疗新秩序。
6.推进公共卫生精细服务。
7.创新健康管理模式。
8.提升政务便民服务水平。
要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支撑体系
9.推广使用电子健康卡。
10.夯实卫健专用网络基础。
11.推进医疗健康信息互联互通。
12.统筹推进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13.提升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水平。
14.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
15.推进医疗健康新兴技术研发应用。
要强化“互联网+医疗健康”保障体系
16.加强政策保障支持。
17.强化医疗质量监管
18.保障数据信息安全。
19.发展多元筹资保障机制。
20.强化医疗健康人才保障。
来源: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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