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数字化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广泛和成功运用,广大文物保护工作者也不甘落后,就数字化技术在文物保护领域的运用做了很多研究、探索和尝试,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外,国家也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给予大力支持,国家文物局今年4月份就专门发文要求全国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物收藏单位要高度重视预防性保护和数字化保护利用有关标准、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加强组织管理,加大人员、经费的支持保障力度,并将其作为2018年度文物保护重点工作予以推进。
各文博单位在新的形势下热情高涨、积极响应,主动筹划实施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但我们也应看到,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推进过程中对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工作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
壹
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后能使文物永久保存
所谓数字化,就是将许多复杂多变的信息转变为可以度量的数字、数据,再以这些数字、数据建立起适当的数字化模型,把它们转变为一系列二进制代码,引入计算机内部进行统一处理的过程。
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从狭义讲,就是利用数字技术手段对可移动文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全方位采集、存储的过程,不过近年来,文博界专家学者对可移动文物数字化概念进行了极大的扩展和延伸,除了信息采集存储,还包括了各种形式的展示,包括了在各类媒体平台传播,包括了各类基于互联网的数据管理系统等内容,甚至将数字化与互联网+、智慧博物馆、大数据、云计算等概念揉在一起,几乎将与文物相关的各类电子信息平台、技术、过程、方法、理念、成果等都囊括在数字化保护范畴,可谓是无所不含。
但在实际操作层面,很显然首先面对和使用的是其狭义的概念,即文物信息数字化采集、存储,因为这是一切工作基础和前提。
那么,数字化后就真的能让文物永久保存吗?这其实是个伪命题,可移动文物数字化的最终结果是存储在各类介质中的数据、是电子信号,能否永久保存取决于对其存储介质的保护管理情况,这点上其实和保管实体文物是类似的,只不过电子信息或者其存储介质的保存更便利一些、成本更低一些、复制更容易一些罢了!
但现实中,一些单位重采集轻管理使用,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大张旗鼓搞文物信息采集,之后便存在电脑或移动硬盘里无人问津,这样的数字化和沉睡在库房里的文物无异,根本谈不上保护利用,更别说永久保存了。
贰
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即三维数据采集
严格讲文物数码拍照也可以叫数字化,因为这个过程也是将文物影像信息转换为电子介质存储的数据,但之所以数字化被认为是三维数据采集,主要是因为近些年,三维扫描设备和技术不断成熟和普及,并在文物保护领域取得较好的运用效果、使得三维数据采集变得比较热门,与此同时,数字化这一概念被一些专家学者热捧,而刚好两个概念之间又有很大的关联,于是便被混淆。
其实一般来讲,可移动文物三维扫描主要采集和存储文物的三维立体影像信息,这些信息包含了文物的外形、尺寸、色彩、表面纹理等内容,从视觉上实现了与实体文物近似(或同样)的效果,但实质上,三维数据采集和存储的信息量是很有限的。
比如常见的重量、密度、材质、内部结构等信息在三维数据采集过程中是无法体现的,更未涉及对文物特征信息的深入分析和微观分析。
如金属文物的金相分析、射线检测,彩色文物的超光谱,多光谱特征信息,纺织品文物的微观影像信息等,都应该是数字化保存的内容,因为这些信息反映了文物所独有的特征,是现有技术条件下对文物价值的挖掘,能为研究和价值阐释提供重要的参考。
就好像一件纸质文书高精度扫描或复印后,并不带很多信息,比如书写力度,书写工具的时代信息等!
从这个意义上讲,三维数据采集其实和文物信息普查登录一样,只是多采集了几个指标项而已,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应该包括对其科学、艺术、历史价值等各方面信息的数字化,是无止境的。
叁
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能够替代传统保护
随着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这一概念的不断普及,衍生出了数字化修复、虚拟修复等概念。修复是什么,就是通过修整使文物恢复原来的样子,这是实实在在的过程,通常讲的修复,其作用对象是实体文物,是无法用数字化替代的!
所谓“数字化修复”,准确讲是计算机辅助修复(CAR),比如较常见的文物碎片拼接,首先利用采集设备获取碎片形状信息(如拍照),再通过计算机建模、计算实现自动查找拼接,然后通过人工找出对应碎片做实体粘接,这个过程主要是利用计算机技术节约了人工反复查找、比对过程所耗费的时间,提高了效率。
再说“虚拟修复”,通俗点讲应该叫数字化复原,更多的应用还是根据一些史料记载或科学推断的特征信息,通过三维立体建模,在电子显示终端呈现它原来的样子,比如中央电视台《国家宝藏》栏目有一期节目播放的越王勾践剑的原始影像,和电影特效比这种复原效果需要科学深入的研究做支撑,其作用对象也不是实体文物。
这里还有一个误区,比如彩绘、壁画类文物,数字化后存在电子介质里,不会褪色不会破损,实体文物灭失了,数字化数据还在,于是便认为数字化是保护、是预防性保护,将替代传统保护。
其实这个前面讲了,现有数字化技术即便是高精度的,也只是保留存储了极其有限的文物信息而已,它永远替代不了对文物的保护,如果因为这一理念,弱化了对实体文物的保护,那就得不偿失了。
肆
以追求视觉冲击效果为目的的数字化展示
由于传统博物馆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方面普遍较弱,目前从事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设计的,很多为跨行业领域的电子信息或互联网企业,并无文物保护和展览展示设计相关经验,更谈不上研究、发掘文物价值的能力,这些设计单位往往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为了迎合一些单位标新立异的心理,在制定数字化保护方案时大量堆积新技术新设备,那怕有些技术尚不成熟.
谈数字化保护利用必不离3D投影、AR、VR、透明屏、AI等,硬生生把博物馆改造成了科技馆,百十件文物的展厅,恨不能打造成太空飞船驾驶舱。
这些所谓数字化展览,展示内容没有拓展、传播知识的途径没有创新、文物价值的阐释没有深化、对公众的影响范围没有扩大、翻来覆去围绕着文物的三维立体影像大做文章,一会儿让文物旋转、一会儿让文物放大缩小,文物“活”起来变成了文物“动”起来,如此做法其实已经背离了文物展览传播价值、传承历史文化的初衷。
伍
以收藏单位为主体零敲碎打推动数字化保护利用项目
可移动文物数字化后最大的成果是与文物关联的各类数据,数据在基于互联网传播的便利性和携带信息直观性方面具有先天优势,因此,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利用的关键在于对数据的使用,合理的数据挖掘运用可以使得博物馆“观众”数量几何级数增长成为可能,使得文物价值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更大更广。
但在实践中,独木难成林,单个博物馆所拥有的资源和推广能力毕竟是有限的,即使有很好的数字化成果,各自为战导致数字化成果资源分散,难以形成较大的影响力,比如现在很多馆搭建自动导览APP或语音讲解,但对观众来讲平时使用率并不高,而且参观一个馆安装一个APP,这样的用户体验可是初衷?
所以需要更强资源掌控者或组织来统筹,进行系统设计和总体规划,比如区域平台或某个领域某个方向整体推进,这样才能形成更大的影响力,才能更好满足公众需求。
综上,可移动文物数字化保护初衷是好的,在很多方面的优势确实能够改变传统模式,取得极好的效果,但如果缺少了科学专业的决策筹划、缺少了系统思维和整体设计,缺少了对公众需求的了解,缺少了对文物本身价值的挖掘和深化,盲目推动,必然事倍功半甚至徒劳无功,最终收效甚微,浪费财力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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