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贯穿于税款征收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的整个过程,与人民生活、企业经营和国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这些数据不仅服务于税款征收,还可以成为政府治理与决策的重要依据。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征管工作必须顺应大数据时代的要求。根据大数据与现代税收征管体系之间的内在联系,结合国际经验,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四方面着力采取措施,构建与大数据时代相适应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
一、将大数据理念融入税收征管体系之中
在大数据已然成为各国国家战略的背景下,谁能够掌握大数据、挖掘大数据、增值大数据,谁就可能在国家竞争中取得发展先机。为构建新的税收征管体系,我们亟需树立大数据的理念,将大数据理念贯穿于税收征管改革和体系建设中。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对大数据在税收征管中意义的认知仍然有限,总体认识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需加强宣传和引导,提升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对大数据战略与相关技术的重视程度,从更深层次认知大数据。大数据不仅是信息技术的革新,更预示着税收工作理念的转变,必将对税收征管工作产生深刻而广泛的影响。
另外,大数据的应用能够使税务机关透过繁杂的征纳现象甄别出深层次的税收风险,有助于从整体上提高税收征管质效。而全面的涉税信息和先进的分析方法也为国家合理用税、安排公共支出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持,这些数据和信息的应用还有助于国家准确地把握宏观经济运行动态,预测经济发展的趋势,进行科学决策。
二、为大数据时代的税收征管提供制度保障
从制度层面看,完备的法律法规是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建立并发挥作用的制度保障。在《税收征管法》修订中,应赋予税务机关充分的涉税信息采集、获取权力,明确其数据采集、使用的范围。同时,以法律形式确立涉税信息提供方的涉税信息提供义务,设定涉税信息提供方对其所提供信息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的责任。这又引出了一个问题,即如何为涉税信息中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提供法律保护。
此外,为将电子商务有效纳入大数据时代的税收管理体系,还应适当补充电子商务方面的条款,明确电子商务模式中的税制构成要素,厘清电子商务活动中征纳各方的权责关系。
三、在各方涉税数据集中共享的基础上再造征管流程
税收征管流程的改进应充分考虑大数据的客观要求。在赋予税务机关充分的涉税信息获取权,集中共享涉税第三方乃至第四方信息的基础上,通过数据的对比、甄别、修正等措施充实和完善税收征管流程。
在新的税收征管流程中,首先纳税人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基层税务机关将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上传至税收信息共享数据库,再由数据库根据第三方及以外的信息进行补充并反馈给纳税人,以核实信息的准确性;其次,纳税人申报纳税,税务机关对共享数据库中的纳税人经济行为进行综合对比后核定应纳税额,并反馈给纳税人;再次,税务机关定期对涉税信息共享数据库中的数据进行过滤、对比、筛选、挖掘、甄别,就未来税收征管工作方向、税收风险预测提交详尽报告,作为制定下一阶段税收工作规划的重要依据。
四、推进涉税信息数据的有效整合
大数据时代的税收征管工作应该是一项动态的、有序的系统工作。为此:
1.要进行信息数据的标准化设定。
定义统一、规范的元数据,形成大数据时代的“车同轨,书同文”。数据标准化是涉税信息互通、交换、集中、共享的基础,也是数据分析挖掘的基础。
2.保障各部门间涉税信息共享接口通畅。
经过多年的信息化建设和发展,我国各个政府部门均已拥有较为成熟的信息系统,但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数据沟通渠道仍不够通畅,大量的涉税信息数据局限于各个部门的“信息孤岛”上,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利用。
3.制定税收大数据维护与管理办法。
实时更新数据库内容,实现涉税大数据采集、使用、发布、查看、共享过程的合理化和规范化,保障涉税信息安全。
大数据时代为我们带来了可供深度挖掘和分析的、具有巨大潜在价值的海量信息,同时也对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运用大数据思维构建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全面掌握各种涉税信息、监控税源,是税收征管理念转变的突破口。正在从事税收相关职位的你,也要了解大数据的相关技术,才不容易被时代淘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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