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 语法由三部分构成:选择器、属性和值:
selector
选择器 (selector) 通常是你希望定义的 HTML 元素或标签,属性 (property) 是你希望改变的属性,并且每个属性都有一个值。属性和值被冒号分开,并由花括号包围,这样就组成了一个完整的样式声明(declaration):
body
上面这行代码的作用是将 body 元素内的文字颜色定义为蓝色。在上述例子中,body 是选择器,而包括在花括号内的的部分是声明。声明依次由两部分构成:属性和值,color 为属性,blue 为值。
值的不同写法和单位
除了英文单词 red,我们还可以使用十六进制的颜色值 #ff0000:
p { color: #ff0000; }
为了节约字节,我们可以使用 CSS 的缩写形式:
p { color: #f00; }
我们还可以通过两种方法使用 RGB 值:
p { color: rgb(255,0,0); }
p { color: rgb(100%,0%,0%); }
请注意,当使用 RGB 百分比时,即使当值为 0 时也要写百分比符号。但是在其他的情况下就不需要这么做了。比如说,当尺寸为 0 像素时,0 之后不需要使用 px 单位,因为 0 就是 0,无论单位是什么。
记得写引号
提示:如果值为若干单词,则要给值加引号:
p
多重声明:
提示:如果要定义不止一个声明,则需要用分号将每个声明分开。下面的例子展示出如何定义一个红色文字的居中段落。最后一条规则是不需要加分号的,因为分号在英语中是一个分隔符号,不是结束符号。然而,大多数有经验的设计师会在每条声明的末尾都加上分号,这么的好处是,当你从现有的规则中增减声明时,会尽可能的减少出错的可能性。就像这样:
p
你应该在每行只描述一个属性,这样可以增强样式定义的可读性,就像这样:
p {
text-align: center;
color: black;
font-family: arial;
}
空格和大小写敏感
大多数样式表包含不止一条规则,而大多数规则包含不止一个声明。多重声明和空格的使用使得样式表更容易被编辑:
body {
color: #000;
background: #fff;
margin: 0;
padding: 0;
font-family: Georgia, Palatino, serif;
}
是否包含空格不会影响 CSS 在浏览器的工作效果,同样,与 XHTML 不同,CSS 对大小写不敏感。不过存在一个例外:如果涉及到与 HTML 文档一起工作的话,class 和 id 名称对大小写是敏感的。
CSS高级语法
选择器的分组
你可以对选择器进行分组,这样,被分组的选择器就可以分享相同的声明。
用逗号将需要分组的选择器分开。在下面的例子中,我们对所有的标题元素进行了分组。所有的标题元素都是绿色的。
h1,h2,h2,h3,h5,h6 {
color: green;
}
继承及其问题
根据 CSS,子元素从父元素继承属性。但是它并不总是按此方式工作。看看下面这条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根据上面这条规则,站点的 body 元素将使用 Verdana 字体(假如访问者的系统中存在该字体的话)。
通过 CSS 继承,子元素将继承最高级元素(在本例中是 body)所拥有的属性(这些子元素诸如 p, td, ul, ol, ul, li, dl, dt,和 dd)。
不需要另外的规则,所有 body 的子元素都应该显示 Verdana 字体,子元素的子元素也一样。并且在大部分的现代浏览器中,也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在那个浏览器大战的血腥年代里,这种情况就未必会发生,那时候对标准的支持并不是企业的优先选择。比方说,Netscape 4 就不支持继承,它不仅忽略继承,而且也忽略应用于 body 元素的规则。IE/Windows 直到 IE6 还存在相关的问题,在表格内的字体样式会被忽略。我们又该如何是好呢?
友善地对待Netscape 4
幸运地是,你可以通过使用我们称为 "Be Kind to Netscape 4" 的冗余法则来处理旧式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的问题。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td, ul, o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浏览器无法理解继承,不过他们可以理解组选择器。
这么做虽然会浪费一些用户的带宽,但是如果需要对 Netscape 4 用户进行支持,就不得不这么做。
继承是一个诅咒吗?
如果你不希望 "Verdana, sans-serif" 字体被所有的子元素继承,又该怎么做呢?比方说,你希望段落的字体是 Times。没问题。创建一个针对 p 的特殊规则,这样它就会摆脱父元素的规则:
body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td, ul, ol, ul, li, dl, dt, dd {
font-family: Verdana, sans-serif;
}
p {
font-family: Times, "Times New Roman", serif;
}
CSS派生选择器
通过依据元素在其位置的上下文关系来定义样式,你可以使标记更加简洁。
在 CSS1 中,通过这种方式来应用规则的选择器被称为上下文选择器 (contextual selectors),这是由于它们依赖于上下文关系来应用或者避免某项规则。在 CSS2 中,它们称为派生选择器,但是无论你如何称呼它们,它们的作用都是相同的。
派生选择器允许你根据文档的上下文关系来确定某个标签的样式。通过合理地使用派生选择器,我们可以使 HTML 代码变得更加整洁。
比方说,你希望列表中的 strong 元素变为斜体字,而不是通常的粗体字,可以这样定义一个派生选择器:
li strong {
font-style: italic;
font-weight: normal;
}
请注意标记为 的蓝色代码的上下文关系:
我是粗体字,不是斜体字,因为我不在列表当中,所以这个规则对我不起作用
我是斜体字。这是因为 strong 元素位于 li 元素内。
我是正常的字体。
在上面的例子中,只有 li 元素中的 strong 元素的样式为斜体字,无需为 strong 元素定义特别的 class 或 id,代码更加简洁。
再看看下面的 CSS 规则:
strong {
color: red;
}
h2 {
color: red;
}
h2 strong {
color: blue;
}
下面是它施加影响的 HTML:
The strongly emphasized word in this paragraph isred.
This subhead is also red.
The strongly emphasized word in this subhead isblue.
CSS id 选择器
id 选择器可以为标有特定 id 的 HTML 元素指定特定的样式。
id 选择器以 "#" 来定义。
下面的两个 id 选择器,第一个可以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红色,第二个定义元素的颜色为绿色:
#red
#green
下面的 HTML 代码中,id 属性为 red 的 p 元素显示为红色,而 id 属性为 green 的 p 元素显示为绿色。
这个段落是红色。
这个段落是绿色。
注意:id 属性只能在每个 HTML 文档中出现一次。想知道原因吗,请参阅 XHTML:网站重构。
id 选择器和派生选择器
在现代布局中,id 选择器常常用于建立派生选择器。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上面的样式只会应用于出现在 id 是 sidebar 的元素内的段落。这个元素很可能是 div 或者是表格单元,尽管它也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其他块级元素。它甚至可以是一个内联元素,比如 或者 ,不过这样的用法是非法的,因为不可以在内联元素 中嵌入
(如果你忘记了原因,请参阅 XHTML:网站重构)。
一个选择器,多种用法
即使被标注为 sidebar 的元素只能在文档中出现一次,这个 id 选择器作为派生选择器也可以被使用很多次:
#sidebar p {
font-style: italic;
text-align: right;
margin-top: 0.5em;
}
#sidebar h2 {
font-size: 1em;
font-weight: normal;
font-style: italic;
margin: 0;
line-height: 1.5;
text-align: right;
}
在这里,与页面中的其他 p 元素明显不同的是,sidebar 内的 p 元素得到了特殊的处理,同时,与页面中其他所有 h2 元素明显不同的是,sidebar 中的 h2 元素也得到了不同的特殊处理。
单独的选择器
id 选择器即使不被用来创建派生选择器,它也可以独立发挥作用:
#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根据这条规则,id 为 sidebar 的元素将拥有一个像素宽的黑色点状边框,同时其周围会有 10 个像素宽的内边距(padding,内部空白)。老版本的 Windows/IE 浏览器可能会忽略这条规则,除非你特别地定义这个选择器所属的元素:
div#sidebar {
border: 1px dotted #000;
padding: 10px;
}
CSS 类选择器
在 CSS 中,类选择器以一个点号显示:
.center
在上面的例子中,所有拥有 center 类的 HTML 元素均为居中。
在下面的 HTML 代码中,h1 和 p 元素都有 center 类。这意味着两者都将遵守 ".center" 选择器中的规则。
This heading will be center-aligned
This paragraph will also be center-aligned.
注意:类名的第一个字符不能使用数字!它无法在 Mozilla 或 Firefox 中起作用。
和 id 一样,class 也可被用作派生选择器:
.fancy td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这个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内部的表格单元都会以灰色背景显示橙色文字。(名为 fancy 的更大的元素可能是一个表格或者一个 div)
元素也可以基于它们的类而被选择:
td.fancy {
color: #f60;
background: #666;
}
在上面的例子中,类名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将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你可以将类 fancy 分配给任何一个表格元素任意多的次数。
那些以 fancy 标注的单元格都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
那些没有被分配名为 fancy 的类的单元格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class 为 fancy 的段落也不会是带有灰色背景的橙色,当然,任何其他被标注为 fancy 的元素也不会受这条规则的影响。
这都是由于我们书写这条规则的方式,这个效果被限制于被标注为 fancy 的表格单元(即使用 td 元素来选择 fancy 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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