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观察与思考 -
以开放创新态度迎接全面商业化时代到来
——美国自动驾驶3.0解读
2018年10月26日,Waymo开始就自动驾驶汽车行程向亚利桑那州乘客收费,成为全球首家推出自动驾驶商用服务的汽车开发商,自动驾驶商业化序幕正式被拉开。10月30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机动车管理局(DMV)核发许可,Waymo成为首个允许没有前排驾驶员进行开放道路测试的公司,美国依旧以领头羊姿态深入挺进自动驾驶领域。
2018年10月4日美国交通部正式发布自动驾驶指导文件《自动驾驶3.0:为未来交通蓄力》(AutomatedVehicles 3.0:Preparing forthe Future of Transportation,以下简称AV3.0),AV3.0充分考虑各方利益和诉求,旨在以更开放、更积极的态度,推动自动驾驶技术与地面多模式运输系统安全融合,迎接未来自动驾驶全面商业化的到来。本文对该政策指导文件进行解读,分析当前美国自动驾驶政策导向,希望能对国内后续自动驾驶相关政策的出台有所启发和借鉴。
一、AV3.0主要内容解读
AV3.0以将安全、可靠、高效和成本效益高的自动驾驶集成到广泛的多模式地面运输系统中为目标,强调尊重多方利益和自愿性的原则,阐述了美国政府关于自动驾驶的管理理念、实施策略和推动商业化的思考。
(一)六项制定原则和五大实施策略
美国交通运输部基于以下六项原则,建立权责清晰、各州高度一致的联邦机制,用以指导自动驾驶车辆管理政策的制定。
基于六项原则,AV3.0提出了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采用最佳实践及政策、采用自愿性技术标准、做有针对性研究、法律法规修正革新等五大实施策略助力自动驾驶发展。
(二)自动驾驶技术与多运输模式整合
美国交通部长赵小兰表示,“自动驾驶汽车技术与交通系统的安全融合将能够提高运输效率、推动货运发展、创造新型就业岗位和增强社会公平。”AV3.0将安全讨论扩展到地面交通的其他交通运输模式,探讨了如何把自动驾驶技术与多运输模式进行整合,进而实现自动驾驶一体化,主要措施有:
(三)联邦、地方政府、私营部门在自动驾驶中的角色划分
联邦、地方政府、私营部门只有通过合作才能提高自动化技术的安全性、保障性和可获得性,才能更好地解决公众关注的问题。在解决自动驾驶存在问题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及私营部门承担不同的角色:
1、联邦政府与自动驾驶
联邦政府发展自动驾驶的目标是希望通过与行业合作的方法,采用市场驱动的、技术中立的政策,鼓励交通系统的创新,借此推动经济增长。为实现这些目标,交通部与私营或公共的利益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开展以下活动:
(1)美国交通部各交通局主要权限和关键政策
为了改善国家交通系统的安全性,每个运营管理部门都应有各自的权力范围,AV3.0概述了美国各交通局主要权限和政策,展示出美国交通部如何将整个地面运输系统的安全性与自动驾驶车辆相结合。
(2)联邦在自动驾驶研究中的角色
美国交通部在开展与自动化融入国家地面运输系统相关的研究方面发挥着有限的但是十分特殊作用。美国交通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关键领域:
2、州、地方、自治政府与自动驾驶
美国包括州、地方和自治政府在内的各级政府,对其辖区范围内的出行和交通安全应具有清晰的责任划分。为准备自动驾驶的到来,当前政府层面可以做很多事情。
AV3.0向州、地方和自治政府部门提供了从容应对交通技术变革的经验借鉴和考虑因素。
(1)面向州立法会和州交通安全部门的建议
基于《自动驾驶2.0》建议,即为自动驾驶汽车提供一个技术中立的政策环境,建立上牌和注册制度,以及为交通安全部门建立事故报告和沟通机制,州政府应考虑适当修改可能阻碍自动驾驶车辆发展的交通法律法规,交通部建议州立法及州交通安全部门应遵循以下原则:
(2)面向基础设施运营产权方、商业车辆执法部门的建议
(3)面向公共交通行业和相关利益团体的建议
美国交通部向公交部门和相关各方在研发、示范、上路和评估自动驾驶公交车辆时提供如下建议。
(4)面向地方政府的建议
地方政府控制者国家相当一部分道路和停车资源,并且通过分区规划和土地许可证控制着土地利用,也是最接近民众的政府部门。
3、私营部门与自动驾驶
私营行业的引领对自动驾驶车辆发展,测试和商业化推进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美国运输部不希望单一的靠私营公司引进新技术来解决自动驾驶带来的系列问题。AV3.0中指出私营部门在自愿性安全自我评估验证安全和自主发展的技术标准等领域扮演重要角色。
二、AV3.0新风向解析
自2016年9月美国公布《美国自动驾驶汽车政策指南》(AV 1.0)至今,美国交通部先后修正发布《自动驾驶2.0:安全展望》(AV 2.0)、《自动驾驶3.0:为未来交通蓄力》(AV 3.0)以促进自动驾驶技术发展,本文综合比对三个版本的自动驾驶政策指导文件,分析当下美国乃至全球自动驾驶发展风向趋势。
经过对比分析,当下美国自动驾驶发展趋势可总结为以下四个方面。
1、由保守转为开放,政府监管逐步弱化,市场作用逐渐加强
自动驾驶发展策略由保守转为开放,政府作用逐渐弱化,市场作用逐渐加强,主要表现为:一是AV1.0中要求汽车制造商提供15项安全评估文件,涉及自动驾驶汽车设计、开发、测试和部署的各个方面,强调了联邦政府对自动驾驶汽车安全技术标准的管理权,有“监管过度”之嫌,而在AV2.0中鼓励对公众发布一个包含以上12个安全元素的自愿性自我安全评估报告,而非强制性要求,AV3.0中更是指明政府不做自上而下的命令指导,靠自我认证的方法而不是限制性的规定来促进自动驾驶创新;二是自动驾驶路测政策进一步放宽,AV3.0取消了美国10大自动驾驶测试区和必要测试申报(必须有10辆自动驾驶车队),路测门槛进一步降低。
美国交通部取消十个自动驾驶试点试验场
2、自动驾驶从小汽车扩展至多交通模式,渗透领域更深更广
AV1.0及AV2.0中重点关注机动车(小汽车)的自动驾驶发展,而在AV3.0中关注重点从小汽车自动化延伸至公交、货运物流,并考虑多运输模式融合的联运点(港口、公路铁路交叉口)等,自动驾驶渗透交通领域更深更广。
3、自动驾驶发展导向由“政府主导”转为“技术主导”
AV1.0中表明开发一款高度自动驾驶车辆来适应美国各州法规要求,即自动驾驶技术应达到适应所有政策法规的程度,其发展导向是为“政府主导”,而在AV3.0中指出政策应随技术发展而调整,消除不必要法规障碍,发展导向变为“技术主导”,主导权转于市场。
4、 商业利益与安全关切再平衡,自动驾驶全面商业化不可逆
AV1.0政策指南出台背景是为了寻求汽车制造公司的商业利益和大众的安全关切之间的平衡,而在AV3.0中从自动驾驶在多运输模式的涵盖,更多的利益相关方和部门协调,空前宽松的测试政策等可以看出,美国政策立场已转为“亲商”立场,商业化已成为不可逆的趋势。
三、AV3.0借鉴思考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当前美国自动驾驶已开始尝试商业运营,而国内仅部分城市开放道路供自动驾驶测试,尚处于测试阶段初期,对于AV3.0应持谦以学,现总结归纳以下自动驾驶发展建议以供参考。
一是提前部署研究自动驾驶带来的影响,包括自动驾驶对劳动力(驾驶员)迁移的影响,研究期间职业的过渡策略;市民大众对自动驾驶即将到来的接受度,如何树立大众对自动驾驶技术的信心;自动驾驶的创新设计(L4-L5,无方向盘、加速踏板、后视镜等)、无障碍设计对弱势群体带来的益处,需如何修订当前安全标准等。
二是借鉴美国推进自动驾驶的系列制度,如美国的豁免制度,用于技术研究的自动驾驶车辆不符合强制性安全标准时,为其提供豁免,简化申报程序;部门间、利益相关者的广泛参与、相互高效协作机制,共同解决重大挑战;建立自动驾驶政策定期总结研究制度,每年一次对自动驾驶政策进行思考修正(AV1.0-AV3.0)。
三是关注多样化的自动驾驶应用场景,不局限于小汽车自动驾驶,可拓展至公交系统、货运系统、港口多模式运输、“出行即服务”模式等,同时对于即将落地的应用场景做好相应监管准备。
四是大力开展V2X技术研发,V2X作为自动驾驶互补性技术,可在各个层面上增强自动驾驶的优势。美国过去20年投资超过7亿美元用于V2X的研发,即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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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团队:
撰写:张凯、黄愉文
排版:张权山
校验:孙超
审定: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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