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彭女士向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征信管理部门反映,自己的信用报告上出现了一笔某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4800元消费贷款,且该笔贷款出现了多次逾期记录。她因为要办理房贷,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才得知这一情况。彭女士表示该笔贷款不是本人办理。她向工作人员出示了一份某消费金融公司传给她的个人贷款合同书,指出合同书上的照片、家庭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等均不是本人的信息。工作人员拨了其中的联系电话,无法接通,区号不是湖南辖区的,联系人也不是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据此,工作人员受理了异议申请。随后某消费金融公司查实后,为彭女士更正了被抹“黑”的征信记录。
是什么原因导致被冒名网贷呢?
据调查,冒名网贷主要是部分消费金融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客户端对客户身份真实性审核不严造成的,不法分子通过盗用他人信息,在消费金融公司客户端冒名贷款,如果这些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接入了征信系统,被冒名贷款以及产生的不良记录就会被记入被冒名人的个人信用报告。
被冒名网贷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个人认为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存在错误、遗漏的,有权向信息提供者或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要求更正。全国各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均可受理异议申请。首先,工作人员会提醒异议申请人回忆是否有在互联网或者实体门店申请网贷的情况。其次,对于冒名网款,异议申请人可联系消费金融公司发送一份电子合同书,互联网金融业务合同书上一般留有照片、家庭情况、联系电话等信息。最后,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将异议申请转送至异议涉及的消费金融公司,并由消费金融公司进行核查和处理,20日内将结果答复异议人。如查实异议申请人被冒名贷款,消费金融公司应为其更正信用报告中的错误信息。
在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份信息,不轻易泄露个人及家庭信息,一旦发现被冒名贷款,要及时联系信息涉及的放贷机构,索取贷款合同书,提供贷款非本人办理的证据,并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申请异议。
(作者:人民银行娄底市中心支行 陈涤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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