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18〕19号)、《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18〕24号)要求,为鼓励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围绕智慧城市、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领域加强业务驱动、开展场景应用创新,市数据资源局现针对各大数据认定企业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并已正式完成上线运营的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进行备案。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部门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审核后向市数据资源局报送申报材料。
1.申报条件(须同时满足):
(1)在合肥市注册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
(2)为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
(3)企业在合肥市内运用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
(4)申报项目已研发完成并正式上线运营;
(5)企业及主要经营者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程序
(1)企业按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2) 企业于2018年11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单位,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单位审核。
(3)各县(市)区、开发区数据资源工作主管单位将通过审核的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11月5日前报市数据资源局,逾期一律不再接收材料,由市数据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后进行备案。
3.申报材料
(1)企业填写《合肥市智慧城市场景应用项目备案表》(见附件);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项目的研发费用审计报告;
(4)申报场景应用项目的合同及发票;
(5)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证书
(6)申报项目中应用的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授权证书复印件(限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
说明:上述材料A4纸张装订,一式三份,加盖企业公章。本次备案每家企业申报一个应用项目。
合肥市数据资源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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