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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
文件显示,上述三个文件在2018年7月28日公开发布。在此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等规范“互联网+医疗健康”的政策文件在2018年底前出台。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医院相关标准发布之后,所有目前现有的互联网医院将被要求按照新出台的标准重新申请设置;现有实体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只需要做医疗机构服务方式变更注册。
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有关要求,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发挥远程医疗服务积极作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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