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凤凰网等各大媒体的报道,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18年8月8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于2018年8月9日12时前报送恶意逃废债借款人名单。
文件提到,“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该通知还抄送包括人民银行征信局、发展改革委财金司、征信中心、百行征信等征信机构,这标志着国家层面将联动打击恶意逃废债借款人,有助于防止不断“爆雷”的网贷市场进一步恶化。
“逃废债”是一种民事违约行为,它强调借款人的主观恶意拖欠,部分借款人指望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在此小编提醒,恶意“逃废债”将导致个人征信记录出现黑点,影响个人贷款、信用卡申请,严重的可能面临限制出入境、限制高消费、行政拘留等法律后果。
后附该通知全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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