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程序的可维护性和复用性提高,将PL/SQL分模块并分别命名,编译并存储在数据库中。每个PL/SQL块都称之为子程序。每个子程序在功能上大体都要有三部分,它们分别是声明部分、可执行部分以及异常处理部分,其中异常处理部分是可以选着写,亦可以选择不写的。根据子程序是否有返回值我们将其分为了两种类型。其中只执行一系列操作、没有返回值我们称之为过程;执行一系列的操作,并返回值的我们称之为函数。
下面我们先从过程说起。
创建过程的语法:
执行过程的语法:
将过程权限授予其他用户:
删除过程:
例:
过程中的参数有三种模式:IN(默认参数),用于接受调用程序的值;OUT,用于向调用程序返回值;IN OUT,用于接受调用程序的值,并向调用程序返回更新的值。
下面我们开始函数:
函数是可以返回值的命名的PL/SQL子程序。
函数的语法如下:
创建函数:
定义函数是要有以下限制:函数只能接受IN参数,而不能接受IN OUT或OUT参数;形参不能是PL/SQL类型,只能是数据库类型;函数的返回类型也必须是数据库类型。
访问函数有两种方式:分别为使用PL/SQL块,以及使用SQL语句。
例如: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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