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摘要:
一、适用范围
1. 采购人应按照《需求标准》实施相关采购活动。
2. 对于包含台式计算机和其他软硬件产品及集成服务的项目,应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台式计算机与其他产品和服务分包采购。若台式计算机等产品的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则需单独分包采购。
二、采购需求管理
1. 需求确定:采购人应根据《需求标准》结合具体应用场景确定采购需求,明确所需台式计算机的功能、质量等指标要求,并据此编制采购文件。
2. 实质性要求:加“*”的指标必须纳入采购需求,并作为实质性要求。特别是乡镇以上党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采购时,CPU和操作系统需符合安全可靠测评要求。
3. 灵活性:对于未加“*”的指标,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纳入采购需求。采购人也可以提出更高的要求或增加其他指标,但不得超出实际需要。
三、供应商投标与响应
1. 承诺函:供应商在投标或响应时出具承诺函,即视为相关产品符合要求。
2. 检测与认证:采购人在投标、响应环节不得对台式计算机进行检测、认证,也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认证报告。
四、履约验收管理
1. 验收管理:采购人应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台式计算机进行验收。
2. 委托检测:必要时可委托依法取得检测、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认证。
3. 违约责任:对于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台式计算机的情况,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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